Re: [理賠] 南山康寧終身壽險保單契約到期怎拿解約金
※ 引述《right520 (Pinka)》之銘言:
: 這張是85年買的保單
: 當初契約終止日期是寫到105歲
: 可是補發的新保單沒有註明105歲契約終止日期
: 但確定的是保單價值解約金有算到105歲
: 這樣105歲可領的這筆錢是稱做滿期祝壽金嗎?
: 105歲到了如果自己不去辦解約
: 南山是不會主動通知要保人說契約到期囉~byebye囉~這樣?
: 我問南山怎說以前有註明契約終止日
: 後面的保單都沒有註明就是終身你活到200歲再領也可以
: 但滿期金受益人卻有被保險人的名字??是什麼原因
: 正常105歲到期保險公司不是應該主動通知被保險人來領錢
: 怎麼會因為之後補發新保單從有期限的契約日
: 變成也可以用到200歲的終身契約了?
: 契約終止日可以說變就變嗎?
: 滿期金受益人名字也因為這樣被刪除
: 我真的看不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用意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保險公司沒通知
: 而忘記去領這筆錢
: 感覺整件事有點複雜
: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懂
: 整份契約被保險公司自行改了兩個地方
: 1、105歲契約終止→無期限的終身契約
: 2、滿期金受益人→無滿期金受益人
如果單純上照字面上來看......
就是105歲契約終止變成死亡給付
這張保單之前也有人問
結果應該是當處賣的時候...並沒有確實告知
因為客戶可能因為認為有滿期金OR祝壽金才買的
客戶:有滿期金受益人 不是應該有滿期金嗎?
公司:沒有喔 只是當初商品設計錯誤而已
客戶:......
如果你可以找到當初業務員跟你訴求是滿期或是祝壽金
是可以告公司詐欺的...
簡單來說就是賣了一個不完整的商品 公司後面才做亡羊補牢
如果當初業務員用壽險招攬就沒這問題了
簡單來說這張就是不管你活多久都領不到(除非邀看看條款有沒有寫全殘可領)
不然就是看解約金後面跟總繳有沒有差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7.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0397502.A.8C6.html
推
03/25 14:54, , 1F
03/25 14:54, 1F
→
03/25 14:55, , 2F
03/25 14:55, 2F
→
03/25 14:57, , 3F
03/25 14:57, 3F
→
03/25 15:08, , 4F
03/25 15:08, 4F
→
03/25 15:10, , 5F
03/25 15:10, 5F
→
03/25 15:12, , 6F
03/25 15:12, 6F
→
03/25 19:22, , 7F
03/25 19:22, 7F
推
03/25 19:48, , 8F
03/25 19:48, 8F
→
03/25 19:49, , 9F
03/25 19:49, 9F
→
03/25 19:50, , 10F
03/25 19:50, 10F
→
03/25 19:51, , 11F
03/25 19:51, 11F
→
03/25 20:00, , 12F
03/25 20:00,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