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南山康寧終身壽險保單契約到期怎拿解約金
這張是85年買的保單
當初契約終止日期是寫到105歲
可是補發的新保單沒有註明105歲契約終止日期
但確定的是保單價值解約金有算到105歲
這樣105歲可領的這筆錢是稱做滿期祝壽金嗎?
105歲到了如果自己不去辦解約
南山是不會主動通知要保人說契約到期囉~byebye囉~這樣?
我問南山怎說以前有註明契約終止日
後面的保單都沒有註明就是終身你活到200歲再領也可以
但滿期金受益人卻有被保險人的名字??是什麼原因
正常105歲到期保險公司不是應該主動通知被保險人來領錢
怎麼會因為之後補發新保單從有期限的契約日
變成也可以用到200歲的終身契約了?
契約終止日可以說變就變嗎?
滿期金受益人名字也因為這樣被刪除
我真的看不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用意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保險公司沒通知
而忘記去領這筆錢
感覺整件事有點複雜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懂
整份契約被保險公司自行改了兩個地方
1、105歲契約終止→無期限的終身契約
2、滿期金受益人→無滿期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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