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蝶戀花「兄妹」理賠引議 政大教授:保險公司是對的!

看板Insurance作者 (布魯斯)時間9年前 (2017/02/26 09:16), 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出處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5100 蝶戀花「兄妹」理賠引議 政大教授:保險公司是對的! 2017-02-24 12:05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蝶戀花賞櫻團發生重大車禍奪走33條性命以後,保險理賠問題持 續延燒。李傳海夫妻與女兒3人不幸在車禍中罹難,長子卻領不到妹妹的保險金,引起各 界爭議。政大法律系教授葉啟洲為此撰寫了長篇解釋文說明,「保險公司百分之百是沒有 錯的」,並且希望外界不要再傳遞「錯到離譜」的訊息。 葉啟洲在臉書社團「保險法六七八」裡PO文表示: 「法律要求旅行社投保的,叫做『責任保險』,主要目的是保護旅行社自己,可以有保險 替他承擔對旅客的賠償責任。旅客不是這種保單的直接保護對象。只是保險公司替旅行社 賠償的時候,旅客可以順便被保護到而已。 這種保險中,保險理賠的必要條件,是旅行社依照民法有賠償責任。有權要求旅行社賠償 的,也必須民法所承認的被害人。 事件中的哥哥,關於他父母的罹難,當然是民法上的被害人(民法194、192),所以保險 公司替旅行社賠了。賠得這麼快,已經是特別處理的。一般情況是要等旅行社賠償責任確 定(判決確定),保險公司才對被害人直接理賠(保險法94條2項)。 但關於他妹妹的罹難,只有在他實際支付的喪葬費部分,他才算是間接被害人(民法192 )。其他項目他都不是被害人(雖然扶養權利人也是被害人,但我不太相信他有受妹妹扶 養)。 所以說,保險公司沒給他喪葬費用之外的理賠,百分之百是沒有錯的。不要把保險公司妖 魔化。」 除此之外,「可以直接保護旅客的,叫做『傷害保險』(也常叫平安保險、意外保險)。 保險理賠條件跟旅行社的責任無關,所以旅客在民法上能不能要求旅行社賠償,在這種保 險中並不重要。不論旅客拿到多少保險金,都可以依民法再要求旅行社另外賠一次。 法律並沒有要求旅行社替旅客買傷害保險,因為不論花多少錢買、保險公司理賠給旅客多 少錢,都不會減少一丁點旅行社對旅客的責任。法律不能夠強迫任何一個人花錢替別人買 保障,然後讓他一丁點賠償責任都不能少。不然就是慷他人之慨。」 想法評論: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還有一點疑問,這是否是保險法規的漏洞所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ξF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43.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88071762.A.EA4.html

02/26 10:02, , 1F
法規有沒有漏洞可以討論,這是立法院要去處理的
02/26 10:02, 1F

02/26 10:12, , 2F
推樓上!
02/26 10:12, 2F

02/26 10:58, , 3F
保險法規漏洞?
02/26 10:58, 3F

02/26 11:43, , 4F
其實很合理,完全沒有漏洞阿
02/26 11:43, 4F

02/26 11:43, , 5F
你的想法評論很奇怪,這整篇文章擺明是在說 這件事非保險
02/26 11:43, 5F

02/26 11:43, , 6F
的問題,而是民法的相關規定,而你卻疑問是保險法規的漏洞
02/26 11:43, 6F

02/26 11:44, , 7F
? 你怎不懷疑是民法的漏洞勒???
02/26 11:44, 7F

02/26 11:46, , 8F
我也很懷疑你有沒有看懂這篇文章
02/26 11:46, 8F

02/26 11:55, , 9F
推 abcccbbs
02/26 11:55, 9F
文章代碼(AID): #1OiYnIwa (Insurance)
文章代碼(AID): #1OiYnIwa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