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這樣算未如實告知嗎?

看板Insurance作者 (芋頭)時間9年前 (2016/12/14 01:50), 9年前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今天問了業務員,但也不是非常清楚...只好自行搜尋資料再做提問! 所以小弟自行在網路上搜尋保險法64條的規定如下: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 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 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換句話說,如果我今天因為呼吸中止去做手術,保險公司可能會用未如實告知主張解約拒 賠(投保前兩個月內去看頭皮屑), 但同時我也可以主張頭皮屑跟呼吸中止症無任何因果關係,這樣保險公司就不能解約拒賠 對吧? ※ 引述《xlioiri (芋頭)》之銘言: : 小弟最近打算去處理呼吸中止症的問題,因為是今年4月才剛投保的險, : 所以被業務告知可能會調閱病歷等等問題,所以仔細的檢視了一下自己的保單有無投保 : 疵, : 結果發現我在投保前一個月有去看頭皮屑的問題..... : 這樣我在近兩個月有無就診紀錄那勾選無會不會有問題..... : 煩請大大解惑,或在手術前是否有任何補救措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81651434.A.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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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是指有違反版規嗎? ※ 編輯: xlioiri (180.217.213.192), 12/14/2016 02:19:38

12/14 08:34, , 2F
頭皮屑跟呼吸中止的關係是?? 這不用你主張 保險公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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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完全不搭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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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有沒有認知錯誤,假設保險公司主張睡眠呼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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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9:07, , 5F
止症是拒絕承保的,頭皮屑也領不到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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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指的是2年內發現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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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3, , 7F
保險公司管你有沒有關係,先解約再說
12/14 23:03, 7F

12/14 23:05, , 8F
你買江朝國 卷二 64條慢慢研讀吧
12/14 23:05, 8F

12/14 23:23, , 9F
不過64有修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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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3:20, , 10F
保險公司解約無理,送評議馬上被打臉
12/15 03:20, 10F
文章代碼(AID): #1OK3Jghj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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