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下班路上吃飯回家時發生車禍,申請沒過

看板Insurance作者 (聿聿喬喬)時間12年前 (2014/03/08 02:45), 編輯推噓10(10023)
留言3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之前有google有人說路上經過夜市進去用晚餐或是途中接小孩也算是上下班途中 但是不知道為啥這次申請就是沒有過= =" 我下班時間九點,但是離開公司應該都是九點十幾二十分的事, 正常下班途中會穿過學區的夜市, 因為公司沒有晚餐時間,所以常在夜市裡用完晚餐才回家 車禍發生在離公司大概十分鐘路程的地方,已經穿過夜市,發生時間是22:07分 勞保局的信件裡寫 台端稱下班後先至夜市購買晚餐,顯非於適當時間且適當上下班應經路徑 他估算我畫的路徑圖上下班所需時間約為50分鐘 雖然實際上是還有一條不會經過夜市的路,我也偶爾會走, 但是這應該不能算我有繞路吧,我畫出的平常上下班路徑都是有經過夜市的 有人也是順路處理私事沒有過的嗎= =" 下班都九點多了還沒吃晚餐去吃個晚餐不為過吧.....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73.189

03/08 06:41, , 1F
寫的太誠實,改成在回家必經的店家買晚餐應該就會過
03/08 06:41, 1F

03/08 07:58, , 2F
個人看法...9點非晚餐正常用餐時間
03/08 07:58, 2F

03/08 13:05, , 3F
可是公司沒有晚餐用餐時間也要下班才能吃飯阿ˊˋ
03/08 13:05, 3F

03/08 17:18, , 4F
寫路過去哪買/吃東西就錯了
03/08 17:18, 4F

03/08 18:54, , 5F
那那個一小時的時間差也不知道用什麼其他理由來解釋說~"~
03/08 18:54, 5F

03/08 19:31, , 6F
我在懷疑 吃飯吃太久 使然?
03/08 19:31, 6F

03/08 19:32, , 7F
原始資料沒有很完整 不方便說什麼
03/08 19:32, 7F

03/08 19:38, , 8F
從家裡出發>公司上班>公司上班途中>公司下班回家途中
03/08 19:38, 8F

03/08 19:39, , 9F
你要舉證阿!? 光這樣寫一定不會過
03/08 19:39, 9F

03/08 19:40, , 10F
你自己都說是處理私事了
03/08 19:40, 10F

03/08 19:50, , 11F
你畫太多了……話也太多了……
03/08 19:50, 11F

03/08 21:11, , 12F
所以我現在要提出異議的話,要怎麼寫比較好 我確認過當天
03/08 21:11, 12F

03/08 21:11, , 13F
打卡時間是21:14分,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03/08 21:11, 13F

03/08 21:11, , 14F
我當時私事只有簡單寫順路經過購買晚餐而已 ,什麼都沒寫
03/08 21:11, 14F

03/08 21:11, , 15F
,可能是沒解釋太多所以沒過吧....
03/08 21:11, 15F

03/09 10:05, , 16F
下次還有機會的話,就寫上下班必經路程就好,其他的事沒問別提了
03/09 10:05, 16F

03/09 10:06, , 17F
其他路線搞不清楚就搞不清楚...-.-
03/09 10:06, 17F

03/09 12:10, , 18F
嗯...其他路徑我也沒有畫,就只有畫上下班路徑而已說
03/09 12:10, 18F

03/09 20:03, , 19F
下班九點..離開公司可寫9點20分..9點30出事情
03/09 20:03, 19F

03/09 22:58, , 20F
可是報案三聯單上也會記載發生時間不是? 勞保局會看吧?
03/09 22:58, 20F

03/10 17:06, , 21F
你不要寫有作其他事就省了私事的問題,你肯定多畫了其他
03/10 17:06, 21F

03/10 17:06, , 22F
街道,所以讓勞保局有所發揮!
03/10 17:06, 22F

03/10 17:12, , 23F
晚上下班繞路、載女友及吃宵夜,需考慮是否日常生活所必
03/10 17:12, 23F

03/10 17:12, , 24F
03/10 17:12, 24F

03/10 17:12, , 25F
~勞訴字第0930000425號訴願決定書
03/10 17:12, 25F

03/11 12:45, , 26F
糟糕,我似乎把會經過的路都標示的很清楚,請問樓上的訴願
03/11 12:45, 26F

03/11 12:45, , 27F
書怎麼找來看?
03/11 12:45, 27F

03/11 12:46, , 28F
可是我不寫私事的話下班到發生事故的時間差很大,這樣不是
03/11 12:46, 28F

03/11 12:46, , 29F
更會被刁嗎?
03/11 12:46, 29F

03/11 18:05, , 30F
多久算差很大?請勞保局舉證,塞車不行喔?!
03/11 18:05, 30F

03/12 04:00, , 31F
十分鐘的路程塞車塞到快一小時應該算差蠻大的吧...
03/12 04:00, 31F

03/15 09:58, , 32F
公務員依法行政,請問那條法令規定的?
03/15 09:58, 32F

03/15 10:00, , 33F
他要什麼,你給什麼!多給叫自找麻煩!
03/15 10:00, 33F
文章代碼(AID): #1J6XFb14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