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投資型保單,被保險人未親簽問題消失
大家好
不好意思,又來叼擾各位了
是這樣的,上個星期做完筆跡鑑定後
想說保險公司應有行政流程要跑
所以很安靜的等了一個星期都沒有回應
今天又再度去電保險公司
主要是因為我弟還沒做筆跡鑑定,我怕這樣拖下去兩案可能會有時差
(因為約時匆促,我弟來不及請假回台北處理)
保險公司申訴組處理人員有向我提出聽錄音的要求
因為我帶在身上,於是就現場播給他聽
同時我也有詢問進度相關
得到回答是,這部份除了客戶的說法外,也還需要業務那邊的處理
於是我又想到,當初兩張保單被分案,一張分到總公司一張分到營業處所
然而這一個月以來,我只有接到總公司方面的聯絡,營業處所音訊全無
於是我向申訴人員提出營業處所處理速度的疑慮
而且 從我一開始申訴到現在
無論是客服.申訴.稽查都告訴我,營業處所會有單位主管出面做會談協調
但一個月過去了,這位神秘主管還是沒有出現
於是我不再接受安撫,態度強硬的表示,今天一定要有人跟我聯絡
我不希望進度卡在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現的主管身上
很快我就接電話了
不是主管,而是業務員本人
實在來說,這通電話不打來便罷,打來完全激怒了我
(因為對話非常鬼打牆,故盡量節錄重點)
業:請問您有什麼需要我為您服務的地方嗎?
我:(傻眼)這應該是我問您的,請問您要跟我談什麼?
業:因為公司說您要跟我聯絡,所以我回電給您,請問有什麼需要我服務的地方嗎?
我:我現在正申訴案件審理中,你們公司的人說會有營業單位的人來跟我談
業:我知道,公司請我聯絡您,請問您要談什麼?有什麼需要我為您服務的地方嗎?
我:...好,請給我兩張保單的簽收回條/所有基金交易明細/轉讓授權書
業:不好意思,這部份我無法處理
我:你不幫我處理是嗎?
業:我沒有不幫您處理,依規定這需要 要保人本人申請
我:...好,那請告訴我目前申訴案件的進度
業:不好意思,這部份公司已在處理中,我不清楚
請問您還有什麼需要我幫您服務的嗎?
我:我申訴已經一個月了,你不聞不問也沒有半點聯絡,現在問你進度也不知道
請問你是有誠意要處理嗎?
業:我沒有不聯絡,我有傳簡訊
我:我知道,兩個星期前嘛,要我們耐心等候,請問現在有更新嗎?
業:現在還是要請您耐心等候
我:你們都沒有跟我聯絡(被打斷)
業:我現在不是打給你了嗎?那有不聯絡?
我:你這通電話是我要求你們公司的人請你打的好嗎?
業:我現在就是主動打給你啊
我:你剛剛才說公司要你跟我聯絡,現在又你主動打給我,你五分鐘前說的話就忘了
業:我不記得了,請你跟我說
-----中間氣死人的鬼打牆恕刪 (其實已經很鬼打牆了,我對不起大家...)
業:這兩件案子的承辦人是林XX,不是我
而且當初簽約時林XX也在現場
我只是協辦,我跟這兩件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
(林XX時任他的上司,現已離職)
我:對,保單上是寫另一個人的名字,你們保險公司要怎麼掛名是你的事
但我母親從頭到尾就只認識你一個人,根本不認識什麼林XX
你們簽約的地方是在我母親上班的公司,同事都可證明你是一個人去的
而且,從我第一通電話打進你們公司我就有提到保單承攬業務我們根本不認識
這些事情你可去聽錄音,我打從一開始就反應了
業:保單是你媽媽授權我簽名的
我:你是業務人有義務告知我母親這是不可以的
是你跟我母親說小孩子不用簽名沒關係,我母親只是信任專業照你的話做
你這樣是教唆要保人不實告知
明知非親簽還偽造我的簽名是隱暱不報
未經許可擅自進行投資標的買賣轉換也都是不可以的
這些你都有責任
業:我現在人在外面,還在跟客戶會談,真的無法跟您繼續講下去
若你有什麼問題,請跟我們公司聯絡,我們就先講到這裡(掛斷)
我非常的生氣
說要找人跟我談,業務還一副狀況外的樣子裝沒事,推得乾乾淨淨
之後我打電話回去總公司申訴組反應,若貴公司是打算這樣處理我無法接受,將報金管會
總公司對於明明請主管聯絡,卻是業務員,還跟我說這些,表示驚訝
總公司申訴組人員口頭告知,我們的案子非親簽事證明確
本想等等看協商是否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
但事情這樣的話,他會詢問主管看是否還要等單位處理才能送辦
沒多久,營業處所主管打來道歉
我同樣向他反應剛才那個沒有意義的電話
主管說,他是請業務人員打來看是否約個時間,雙方建立一個溝通平台
看事情要怎麼處理
很抱歉,電話中完全沒有類似的字句
主管主要是想溝通希望我能考量若報金管會將牽連許多無關的人...之類的
雖然我並沒有叫罵,但我真的極度不開心
對於這種事不關己的處理態度,完全不能理解也無法接受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若是我想另外對業務員提告進行刑事訴訟附掛民事求償
這樣會太過份嗎?
我該怎麼做,業務員才會覺得這是個需要被關心一下的問題?
還請大家給我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07/17 03:53, , 1F
07/17 03:53, 1F
→
07/17 03:53, , 2F
07/17 03:53, 2F
→
07/17 03:54, , 3F
07/17 03:54, 3F
推
07/17 04:31, , 4F
07/17 04:31, 4F
→
07/17 09:18, , 5F
07/17 09:18, 5F
推
07/17 11:15, , 6F
07/17 11:15, 6F
→
07/18 15:43, , 7F
07/18 15:43, 7F
推
07/18 17:57, , 8F
07/18 17:57, 8F
推
07/19 16:22, , 9F
07/19 16:22, 9F
※ 編輯: euniceang 來自: 1.164.138.66 (07/20 01:4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