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泰美滿人生312可增額嗎?

看板Insurance作者 (beriaura)時間13年前 (2012/03/13 12:18),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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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目前取消公開的增額權內容 一、增額權相關資訊 1.增購時機限: a.契約生效後每滿五年(若曾延長終期者須扣除延長期間計算)。 b.被保險人結婚(限一次)或婚生子女出生後第一保單週年日。 c.上述2項,契約至少須投保滿二年,未滿者保留至第三保單週年日。同一保單年度內同 時符合上述a及b者,以增購一次為限。 d.符合中途增購保額之條件者,須於中途增購保單週年日之繳費當月(繳次須達週年之整 繳次)辦理完成,逾期視同自動放棄。 2.每次增購不得超過簽單(縮小、轉換)後基本保額之20%,且每次增購以基本保額五 十萬為限;累積最高以承保限額為限。(即以投保年齡所對應之承保限額為限) 3.中途增購保額之對象限有效契約,且簽單(復效、加保)時係標準體承保者為限。 4.下列商品,不得中途增購保額: a.(新)青春(甲、乙型)、(新)婦女險、 貸款償還。 b.龍鳳育英等連生型商品主被保險人身故,已領取身故保險金者。或曾因罹患重大疾病、 生命末期、須長期看護狀態或各級殘廢事故而領取主約所載保險金給付者。 c.防癌主約、定期主約、住院醫療終身、遞延年金等新舊系列商品。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中途增購保額: a.停效契約。 b.免繳保費契約。 c.保險金給付請求中契約。 d.契約變更中之契約。 e.以支票繳交保費未兌現者。 f.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保險。 g.契約辦理縮小保額及延長年期自變更生效日起未經過一年以上。 h.繳費期滿件或躉繳件。 i.復效後之保險契約尚未持續有效二年。 j.原契約之保費自動墊繳未清償。 k.短期加費期間。 6.中途增購保額之保險費係按原投保年齡計算,並應按增購之保額補收保單價值準備金。 但若該保單價值準備金值小於增購保額之解約金,則按增購之保額補收解約金,且限繳現 金或即期票。 二、申請方式 STEP1 準備文件 保險單 因為結婚、生子時辦理增購保額,需檢附戶籍謄本 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STEP2 申請管道 ‧聯繫您專屬的服務人員前往服務 ‧您也可攜帶上述應備文件及本人雙證件,親赴本公司各服務中心櫃檯申請 Step3 遞送申請 申請書需要、被保險人簽名 Step4 手續完成 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本公司服務人員或撥打客服專線0800-03659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82.69 ※ 編輯: beriaura 來自: 122.123.82.69 (03/13 12:20)

03/13 12:24, , 1F
原來是不保證的內部規定 難怪在條款批註裡查不到
03/13 12:24, 1F

03/13 12:45, , 2F
等我發現可以增額時..已經剩1~2年了(業務都沒講~嘖)
03/13 12:45, 2F

03/13 12:47, , 3F
其實應該有不低的比例是連業務自己都不知道可以增額
03/13 12:47, 3F

03/13 12:47, , 4F
越久之前投保的單 預定利率越高 增額對公司越不利
03/13 12:47, 4F

03/13 12:48, , 5F
站在公司的立場 增額對公司是相對不利的
03/13 12:48, 5F

03/13 12:49, , 6F
也有可能像劉鳳和先生書中講的那樣
03/13 12:49, 6F

03/13 12:49, , 7F
公司私底下要求業務不要主動向保戶提起可以增額
03/13 12:49, 7F

03/13 12:50, , 8F
至於事實上是不是這樣 這我就不清楚了
03/13 12:50, 8F

03/13 12:51, , 9F
我是傾向於前者 連業務自己都不知道可以增額
03/13 12:51, 9F

03/13 13:01, , 10F
沒錯,之前就有這樣的新聞出現,因為新光剛好要取消增額
03/13 13:01, 10F

03/13 13:04, , 11F
http://ppt.cc/mxSb K大說的是這件事情吧XD
03/13 13:04, 11F

03/13 18:40, , 12F
其實很多業務寧要新契約也不肯幫辦理增購,因為沒佣金XD
03/13 18:40, 12F

03/13 23:48, , 13F
如果不是原業務才沒佣金~~
03/13 23:48, 13F
文章代碼(AID): #1FNiggpC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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