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壽險/醫療/意外/重疾] 34歲女 既有保單諮詢
※ 引述《ncboy (ncboy)》之銘言:
: 補充目前已有的產險部份如下
: 機車強制險
: 機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 機車駕駛人傷害險
: 另外提問如果終身壽險(只是想出單,所以用最低保額1萬)
: A.年期20年,繳到第10年得到癌狀,有豁免所以後面10年不用繳(新豐彩+新安宜)
: B.年期30年,繳到第10年得到癌狀,有豁免所以後面20年不用繳(新豐彩+新安宜)
: 上述2項是正確的嗎?
: 如果是正確,我應選B理論上比較好,因為不用先付出比較多錢
國泰人壽新安宜保險費豁免附約(甲乙型)
以投保規則來看
主契約要保人(要、被保險人須為不同人,並具有家屬關係),須為強體。
以保障內容來看
甲型 保障內容 身故 殘廢 嚴重燒燙傷豁免保費
乙型 保障內容 除了甲型內容之外 多了特定重大傷病
所以你挑選新安宜甲型 小弟的解讀是 要繼續繳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
國泰人壽網站 如有打錯 以國泰人壽所提供資料為準
注意事項
一、新契約投保本附約時需填寫表格:(1)複合式要保書(2)新安宜保險費豁免附約要保書
(內含要保人健康告知事項)。
二、本附約無解約金,無保單價值準備金。
三、十年期(含)以下主約不得附加本附約。
四、當主契約變更為展期保險時,本附約效力持續至本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即行
終止。
五、變更主約要保人或辦理縮短年期至10年(含)以下時,本附約即行終止(需先做保全變
更終止本附約)。
六、豁免發生後,保單不可作任何會變更本附約保額(即主附約總保費)之保全變更,如
契約轉換、增購保額、展期、繳清。
七、本附約與(新)保順保險費豁免附約可同時附加,計算保費或補準備金時,皆計算主附
約保費即可(皆不含(新)保順保險費豁免附約與本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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