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壽險/醫療/意外/重疾] 34歲女 既有保單諮詢

看板Insurance作者 (大丈夫當雄飛 安能雌伏)時間14年前 (2012/01/15 00:51),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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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cboy (ncboy)》之銘言: : 補充目前已有的產險部份如下 : 機車強制險 : 機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 機車駕駛人傷害險 : 另外提問如果終身壽險(只是想出單,所以用最低保額1萬) : A.年期20年,繳到第10年得到癌狀,有豁免所以後面10年不用繳(新豐彩+新安宜) : B.年期30年,繳到第10年得到癌狀,有豁免所以後面20年不用繳(新豐彩+新安宜) : 上述2項是正確的嗎? : 如果是正確,我應選B理論上比較好,因為不用先付出比較多錢 國泰人壽新安宜保險費豁免附約(甲乙型) 以投保規則來看 主契約要保人(要、被保險人須為不同人,並具有家屬關係),須為強體。 以保障內容來看 甲型 保障內容 身故 殘廢 嚴重燒燙傷豁免保費 乙型 保障內容 除了甲型內容之外 多了特定重大傷病 所以你挑選新安宜甲型 小弟的解讀是 要繼續繳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 國泰人壽網站 如有打錯 以國泰人壽所提供資料為準 注意事項 一、新契約投保本附約時需填寫表格:(1)複合式要保書(2)新安宜保險費豁免附約要保書 (內含要保人健康告知事項)。 二、本附約無解約金,無保單價值準備金。 三、十年期(含)以下主約不得附加本附約。 四、當主契約變更為展期保險時,本附約效力持續至本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即行 終止。 五、變更主約要保人或辦理縮短年期至10年(含)以下時,本附約即行終止(需先做保全變 更終止本附約)。 六、豁免發生後,保單不可作任何會變更本附約保額(即主附約總保費)之保全變更,如 契約轉換、增購保額、展期、繳清。 七、本附約與(新)保順保險費豁免附約可同時附加,計算保費或補準備金時,皆計算主附 約保費即可(皆不含(新)保順保險費豁免附約與本附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40.249 ※ 編輯: ac0963369126 來自: 125.227.240.249 (01/15 00:55)

01/15 01:21, , 1F
強體....?
01/15 01:21, 1F

01/15 01:21, , 2F
所以要被保不同人,要保人還要體檢嗎XDDD?
01/15 01:21, 2F

01/15 01:23, , 3F
要看阿泰對強體的判定標準是啥啦@@
01/15 01:2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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