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理賠問題

看板Insurance作者 (lee)時間13年前 (2011/03/17 20:47),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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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nasu (獨自生活)》之銘言: : 案由: : 是這樣的 小弟在元旦當天(囧)下午一點 欲前往上班地點時 : 對方是左轉車 我是直行車 由於剛起步 雙方車速都不快 A車 左轉車未過十字路半邊提早左轉 這部份是A車不對 : 但我起步後 已經過了十字路口黃色區 對方斜向直切切到我車道 直接左轉 : 我閃避不及 偏左撞向他右後輪鋼圈 倒地後 對方當下有停車 並叫了救護車 B車撞上A車右後輪 應該是 B車在十字路口未減速 所以B車也要付一部份責任 : http://imm.io/4nqB : 經診斷後 是右小腿細的那根骨頭(腓骨?) 近關節處斷裂 完全骨折 已經打鋼釘固定了 : (我自己的國泰好骨力 是賠40%) 車禍理賠跟商業保險是沒有直接關連 不過從這裡可以知道傷勢是很嚴重的 : http://imm.io/4nqs : 對方有保第三人險(國泰) 之後當事人和他的專員都有來探望我 可以先去查對方的第三人財損買多少 這樣才會知道對方保險公司的底線在何處 談起來就會比較容易 : 對方專員有列舉幾項需要我提出的資料 : 1.診斷證明書:右足外踝骨折 : 醫師囑言: 100年01月01日急診入院 行開放性復位骨內鋼板螺絲固定手術 : 100年01月07日出院 宜追蹤治療及患肢不負重和石膏副木保護 將來診斷書記得要拜託醫師在醫師囑言處寫上 需由專人協助照顧幾個月 不宜提重物 幾個月 或需持續復健幾個月 這部份是要要求收入補償的證明 : 2.收據:急診600 手術+住院3594 之後兩次複診480+460 : 醫療部份 之後還要取鋼釘 是不是也要推估金額加上去 : 這一年還要復健(我踢足球的...囧) 這部份強制險會賠 不過和解的話 一般是會算在一起的 所以你要有更多的收據 當然 更多的門診次數是最好的 因為門診的交通費強制險也算在內 門診次數多也代表傷勢重 https://www.cathay-ins.com.tw/page2.htm : 3.X光:有跟醫院請光碟了 : 4.行駕照影本:這部我都有 而且我的機車強制險在保中 : 5.機車估價單:5000 實修也5000 這部份第三人險會賠 包含你的衣服或手機或有價財務 不過要有收據證明 : 6.看護費用:對方專員跟我提說 一天最多1200 這是強制險部份 : 由於還要上班 我只住了1個禮拜 這段期間 : 都是我姐照顧我的專員說要準備家屬印章和身份證影本 : 7.工作損失:主要是這點 小弟是補習班跑班老師(跑三間) 故沒有一定雇主 : 我們屬於承攬契約 而我自己的勞保是掛在才藝工會 自己去保的 可以請補習班開你的收入證明 這不會影響到稅收的 請你及補習班放心 當然金額越大 產險公司越好處理 這是.......... : 薪資部份 由於我只住一個禮拜的醫院 可以請補習班幫我證明我的確請假 : 但這樣我只能跟對方要求一個禮拜工作賠償嗎? 如上所提 由醫師診斷書為準 醫師開三個月就三個月 六個月就六個月 : 小弟一個月的薪水 三間補習班加總大約46000左右 : 再加上手上兩個家教 大約可以再加6000-8000左右 : 8.請教與備註: : 小弟主要是工作損失,看護費用和精神賠償想請教 雖然我只請一個禮拜的 : 假就拄著拐杖去上班了 到目前為止 都是我姐接送我上下班或者是搭計程車 : (計程車有收據 大月是150單趟 來回就300 六日更可能跑三個地方) : 這邊我想跟對方要求以一天1000為限 要求各一個月的工作損失及 : 我姐接送的時間和照料我生活的看護費用(上限1000) : 再者 一年後 預定要取鋼釘 到時勢必又再次行動不便 也同時有住院的問題 : 所以我是否可以再要求各一個月的工作損失 及 看護費用? 一般取鋼釘是比較小的手術 如果跟釘鋼釘來比較的話 這部份一般都是用預估的 雙方說好就好 : 接下來是無一定標準的 精神賠償 這段期間我無法自由活動 上下樓梯 : (我住三樓)都很害怕 囧 而且無法騎車 搞得我快自閉了 : 本人覺得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損失並因身體上的不適影響心理 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 這部份我可以跟對方要求多少 我自己是想10萬... 不知是否合理? 精神賠償的部份是無價的 不過可以提高一點 再來慢慢談下來 : 後來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他給了我一份 抬頭為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 和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這兩份就是所謂的三聯單嗎?) : 我還需要去申請"交通大隊初步研判表"嗎? : 雖然當下對方員警跟我說 幾乎是他的錯 搶道左轉...(六個月內提傷害) 車禍雙方都是不小心的 如果雙方有意和解就不要動不動就提傷害 除非對方不理不睬 不過你這個案件看來 對方還滿有誠意的 而且上法院有時候會拖很久 我看過二到三年的 還在上法院 這時候拿到的賠償金已經失去受傷人的緊急需求 : 還有 保險公司會直接代表對方談和解 還是他只負責保險部份 : 和解部份我跟對方當事人談? 跟誰談都沒關係 只要他可以付出你的要求就好 不過當事人要在場 因為他會急於和解 公司只是他的工作 心理問題 當事人會比較緊張的 : 剛剛當事人的妻子有打電話過來詢問關心@@ 有來關心就好 雙方當做是一項緣份 車禍不用當仇人 可以當朋友的 : 9.總結金額:工作損失:初次就醫30天*1000元 + 後續治療30天*1000元= $60000 : 看護費用:初次就醫30天*1000元 + 後續治療30天*1000元= $60000 : 醫療費用:600+3594+480+460=10534元 : 再推估20000元的後續醫療 復健 可能的後遺症及療養金 合計30534 : 精神損害:這段期間生活不便 精神狀態不穩 進而影響工作導致學生流失 : 之可能性 要求100000精神賠償金 : 修車費用:5000 : 總計:60000+60000+30534+100000+5000合計$255534 : 希望各位版友給小弟意見 這幾天要統整資料 感謝大家了@@" 所以你可以重新調整你的要求提高工作損失的部份 當然每一個案件都會有不同狀況 我一般都視狀況不同來談的 有時候也要站在對方角度思考 因為我們也有可能是對方 和解不是要拼你我的不對 這是法官的事 和解是要和諧 不過就是錢的問題 有時候 雙方退一步才會有圓滿的解決 祝福你早日康復 圓滿 -- 喜歡用保險助人的人 -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93.46

03/17 23: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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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6:14, , 2F
部分對,但若真上到法院,工作損失部分就要提實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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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損失要求3個月...我只能提醒你偽造文書是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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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期徒刑,補習班應負連帶責任...狠一點,跟你要未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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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那就連談都不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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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般也不會做到這程度,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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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3:31, , 7F
注意看最後四行 是和解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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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3:34, , 8F
七天或三個月是由醫師囑言來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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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3:36, , 9F
收入證明是證明車禍前的工作所得 不關未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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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03:39, , 10F
從小擦傷到死亡車禍 從私下到法院和解 我都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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