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役齡前出境就學役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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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2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8年前 (2017/10/09 19:06),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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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齡前是不用簽切結 但他一返國再出境就需要簽切結. 他也可以選擇36歲前不返國 這一直是完全合法的. 而且符合辦僑居要素的. 而這次收到兵單的 多數不是這種. 而是辦理過緩徵 或役齡後出國不歸的. 你根本搞錯了 依照正常方法和途徑. 役齡如不返國辦理緩徵手續和更新護照. 根本無法合法在國外久待.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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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推 1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nnocentMe (Analytics)時間8年前 (2017/10/07 10: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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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的內容是說在第一次出國時切結十八歲年底前返國,按此切結根本不能出國就學?那如果他返國後再役齡前出境就學而不需切結?役齡前出國就學原本就沒有限制,現在針對出國就學後從未返國的人也都獲判無罪。問題在返國後申請再出境,原本規定了申請再出境的最高年齡,但是沒有約定申請再出境後的返國期限。如果一開始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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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6→)留言17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8年前 (2017/10/05 23:1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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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籍是漏洞. 因為當初設計的時候 僑居就是針對外國籍合法免疫的管道. 不符合僑居 又使用第三國籍不反台旅行兵役義務. 而且這問題是在台灣兵役取消保證人之後出現的. 這當然是漏洞. 如果用依然使用保證人的話 使用第三國護照不反台履行義務. 是有人要受到處罰的 而不是像現在沒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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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2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nnocentMe (Analytics)時間8年前 (2017/10/05 21: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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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兵役法第36條第七款已經明確提及外國籍,因此外國籍絕對不是法律漏洞。那為什麼不直接設定歸國期限而要用這種奇怪的護照限制呢?猜想是因為在這個法規框架下,僅有本國籍者畢業需如緩徵般返國服役,而有外國籍者可以如僑民般不需返國,利用護照限制就不用寫出「無外國籍者...,有外國籍者...」的條文字樣。這

推噓-3(0推 3噓 18→)留言21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nnocentMe (Analytics)時間8年前 (2017/10/04 21: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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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沒有法條規定不能用外國護照在境外居留,也沒有法條規定護照失效即需返國。這個歸國期限,法條沒有規定,役政單位沒有執行,國防部說沒有期限,立法委員發言也與有期限不符,根本就沒有辦法認定過去有歸國期限。法律應該要明確,而且不可溯及既往,否則人民無可適從,最後造成今天這種強人所難,全國大規模的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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