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OPT期間辦EB2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Pomy)時間6年前 (2018/03/14 23:25),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cses87254 (ReGin)》之銘言: : Hi! 小弟目前在美國就讀CS碩 : 這個月底即將畢業並且4月底時會在現在part-time實習的公司轉正 : 這兩天在和HR談offer,聊到了是否可能跳過H1B直接申請綠卡的事 : 因HR不熟悉,讓我向公司合作的律師事務所移民律師詢問 : 我和律師簡單敘述了一下我在版上看到OPT開始綠卡申請的案例 : (OPT開始後3-4個月走PERM流程 -> 申請OPT Extension -> : Extension下來後開始concurrently file 140/485) : 律師沒有說行不通,但提出兩點疑慮(節錄原文,內容有點多不好意思): : 1.(first obstacle will be) whether you yourself meet the minimum : qualifications for the position. Your bachelor's degree is not in CS, and : since you did not have a degree related to your position at the time : you were hired, in order to qualify for a PERM application, you would need to : be promoted to a position that is at least 50% different from your current : position at after you complete your master's degree. I don’t know whether : such a promotion is feasible, but perhaps you and HR can discuss. : 2.(second obstacle will be) whether the company can demonstrate that there : is a shortage of qualified American workers for the position. : If you are promoted to a position after completing your master's degree, : the new position will necessarily be an entry-level position : (because otherwise you won't qualify for it). : The most the position will be able to require is a BS plus 2 years' : experience or, a MS degree in lieu of the BS + 2 years experience. : Whenever the PERM recruitment ads require a MS plus no : experience, there is always a possibility that qualified American applicants : will apply for the job.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if the ads run in the : spring or summer when new master's graduates are searching for jobs. If : even one qualified American worker applies for the job, the company doesn't : have to hire the American but then cannot file the PERM application. : 現在收到律師的意見後,HR比較偏向H1B->GC的路徑 : 但也問了我現在的看法是什麼 : 我對這兩點的感覺是: : 1.感覺不是大問題?因為我再兩週就要畢業,OPT也要到4月底才生效 : 只要我是畢業後入職就沒有學位與職位不符的問題? : 2.這個MS+0經驗看起來比較是個問題,但我已經在公司暑假實習3個月(全職)加上去年 : 九月到今年三月part-time實習,那我能不能說到今年六七月時滿一年,然後工作職位 : 限制MS+1年工作經驗?並且我本來就沒有打算一入職就開始辦綠卡,而是大約3-4個月 : 後,以配合OPT Extension的時間。(我們公司以往大多是入職一年後辦綠卡,有H1B者 : 通常入職馬上辦,但都不是寫死的規定) : 我的結論則是爭取今年四月抽H1B,但無論有沒抽中,大概入職四個月後還是可以請公司 : 開始綠卡流程 : 想請教下版友這樣的認知正不正確?謝謝~ 分享幾點給你參考一下,因為我自己是在原公司待滿四年多才開始辦綠卡。現在在等最後 的I-485面試。 第一點: 你如果最後真的是要在現在待的這間公司辦綠卡,所有你在目前公司實習的經驗是確定 不能算你的工作經驗的(即便是你之後轉正職也是一樣,除非你轉正職後是做完全不同 的事情)。我當時去找HR,他們就發現了這個問題,去問律師也是得到相同的答案。 你們公司的人入職一年後辦綠卡,應該絕大部分都是已經以前有過類似的工作經驗, 才能在現在這間公司辦。 第二點: 辦綠卡的工作職位限制並不是你想要求幾年就要求幾年。當然就雇主的角度而言,沒錯, 你是可以要求你想找怎樣經歷的人來替你工作,但我們面對的是勞工部,他們思考的角度 是完全反方向的,他們唯一的任務就是確保你找的這個外國人所擁有的資歷跟技能是真的 美國人做不來的。所以勞工部在審核的時候,是非常嚴苛的去看待雇主是否為尋找美國人 而付出的努力。請注意,是“非常嚴苛”。所以在真正開始放僱人廣告前,有個很重要的 步驟叫Prevailing Wage,這步驟是要確定雇主沒有低薪聘外國人這目的之外,你的職位 在勞工部的標準裡面會顯示那個職位在勞工部官方的認知裡,是要求幾年的工作經驗。 譬如說你的職位可能在你律師幫你選定的職位類別裡理論上是要求兩年工作經驗,但你只 有一年,那你就有很大的可能會被Audit,除非你是神人會的技術真的沒人會,那 另當別論。 同理,如果你有三年工作經驗,你們的招人廣告也要求要找三年的,那也是會有一定的 機率被Audit(機率會小一點)。總而言之,你必須非常小心地去看待PERM這一關。 第三點: 好,那如果你真的想在原公司辦綠卡,你能成功的機會有多少?那就要取決於你以前有沒 有類似的工作經驗了,在台灣的也算。以我的例子,我當初就被告知沒辦法以我在原公司 四年的工作經驗當作我已經有的工作經驗,唯一能試的就是請原公司開一個新職位,而新 職位的工作職責,必須有超過50%跟你原職位不一樣,另外列上所有以前在台灣的工作經 驗(即使是打工的也可以),這樣下去用EB3去辦,才有可能成功。 小弟我的例子就是這樣,公司後來另外一個兩年的Project,剛好是我以前讀五專跟二技 寒暑假去打工的相關領域在做的事情(以前五專二技就是情人去死去死團的團員,所以 很多時間可以打工),用了以前的工作經驗,銜接上我在現職公司的經驗,才去申請 PERM。 所以,如果你以前大學沒跟你現在實習那個職位有相關的經驗,你最好的途徑應該是要先 抽H1B,有中簽後,工作個兩年(因為這幾乎是辦EB類標準年限),跳槽到別的公司, 然後用你現在公司獲得的經驗,去辦綠卡,PERM會過的機率才會大幅提高。相反的, 如果你大學有類似經驗,那就可以考慮像我一樣走EB3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37.80.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1041118.A.BD9.html

03/15 00:08, 6年前 , 1F
感謝分享
03/15 00:08, 1F

03/15 00:50, 6年前 , 2F
謝謝分享!不過我知道一位入職一年同事是剛畢業一年 有
03/15 00:50, 2F

03/15 00:50, 6年前 , 3F
在其他公司實習過三個月 然後前一年抽到H1B
03/15 00:50, 3F

03/15 00:51, 6年前 , 4F
沒有其他工作經驗 其他條件其實律師也都有和我說
03/15 00:51, 4F

03/15 00:53, 6年前 , 5F
目前律師似乎覺得時機對的話 EB3是可行的
03/15 00:53, 5F

03/15 01:06, 6年前 , 6F
EB3對學經歷的要求可以說是沒有 所以只要排期不算太慢
03/15 01:06, 6F

03/15 01:07, 6年前 , 7F
是可以考慮 當然當很多人都覺得EB3快就申請EB3 那當然會因
03/15 01:07, 7F

03/15 01:07, 6年前 , 8F
為申請人數變多而相對擠壓申時程了
03/15 01:07, 8F

03/15 03:00, 6年前 , 9F
沒錯,第二點的PWD其實也很重要,我有朋友就是當初覺得EB
03/15 03:00, 9F

03/15 03:00, 6年前 , 10F
2比較快就跟律師堅持辦EB2,結果PWD一出來發現勞工局開
03/15 03:00, 10F

03/15 03:00, 6年前 , 11F
的薪資要求比公司開的還高,這樣下來就只能改條件重送PWD
03/15 03:00, 11F

03/15 03:00, 6年前 , 12F
或是公司調高薪水才行,最後拖到的還是自己的時間。EB3
03/15 03:00, 12F

03/15 03:00, 6年前 , 13F
相對比較沒這些風險。而且排期只要沒超過3個月基本上都可
03/15 03:00, 13F

03/15 03:00, 6年前 , 14F
以當作沒有,因為PERM審核差不多就超過3個月了。
03/15 03:00, 14F

03/15 08:27, 6年前 , 15F
這似乎是大部份EB3 的途徑 先OPT+(STEM)+H1B工作滿兩年
03/15 08:27, 15F
文章代碼(AID): #1QgJxUlP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QgJxUlP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