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公民時間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inimtsuj)時間6年前 (2017/08/16 09:14), 6年前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前輩好 小的有幸在2012抽到綠卡,綠卡的生效日期是2012.10.04 當時因為家庭因素沒有辦法立刻來美生活,所以有申請白皮書(生效日期2013.2.4) 一直到2014.7.28才入境,入境後一直在美生活,期間只有出境一次約二周(旅遊) 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公民的時間是否為2014.7.28入境之後的四年加一天? 也就是2018.7.29? 還是這個日期的90天前? 還是根本不是這樣算? 另外就是,當時拿到綠卡傻傻的 剛拿到綠卡那年2012和2013都沒有報稅 (來美後都有乖乖報) 不知道有什麼方式補救嗎? (收入是一定沒到要繳稅的標準,我知道還是要有報稅的動作,所以是可以補報嗎?)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14.55.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2846079.A.89A.html ※ 編輯: justmini (98.14.55.237), 08/16/2017 09:25:55

08/16 10:35, , 1F
大致正確,的確可以提早90天; 國稅局並沒有規定人人要報稅
08/16 10:35, 1F

08/16 10:36, , 2F
收入低於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的人,依法不需要報稅
08/16 10:36, 2F

08/16 10:36, , 3F
這個數字大約是一萬美金左右
08/16 10:36, 3F

08/16 10:47, , 4F
感謝回覆!
08/16 10:47, 4F

08/16 18:52, , 5F
請問為何是4年+1天?規定最早不是5年-3個月時才可以送出申
08/16 18:52, 5F

08/16 18:52, , 6F
請?
08/16 18:52, 6F

08/16 23:57, , 7F
應該是因為他有白皮書的關係
08/16 23:57, 7F

08/17 00:54, , 8F
白皮書可以抵364天,正確使用的話
08/17 00:54, 8F
文章代碼(AID): #1Pavn_YQ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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