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H1B兼差疑問
我目前持有H1第三年,取得H1B時在cap內
後來換工作到新公司(簡稱A公司,non-profit),正在辦綠卡(EB2)
目前進度到perm已送出,還沒結果
以前公司的老闆問我有沒有興趣做part time consultant(公司B, profit)
google了一陣之後還是有一些疑問,想請教版上的專家們,謝謝
1)如果我想現在開始part-time,據我了解,公司B也必須file concurrent H1B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只需要時薪符合當地的prevailing wage, W2或是1099皆符合規定?
2)如果公司B不申請H1B,我可否等到EAD下來就用1099幫他們工作?
這會影響到我現有的H1B簽證嗎?
3) 最糟糕的情況,請公司B外包工作給我家人在台灣的公司,然後我變成台灣公司的僱員
可是我依然從美國遠端工作,請問這樣子符合H1B的規定嗎?
在報稅時,這筆收入是否可當成美國境外的收入(i.e.沒有W2 或是1099)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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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hhsu (72.88.205.38), 02/15/2017 0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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