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疑似可申請美國公民?
※ 引述《sandra335 (sandra)》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本來是三年,現在變五年
: : 你們夫妻的溝通有進步的空間
: : 關鍵在這五年有沒有中斷過
: : 中斷的定義是,離境超過180天
: : 如果這五年都沒有發生過中斷,那現在就可以辦公民
: : 你也可以準備幾個月內去美國了
: : 如果他明天送件,約3~4個月後宣誓成為公民
: : 你可以兩個月後入境美國
: : 這樣入境後約兩個月,配偶就成為公民,就可以馬上送出I-485/I-130
: 目前為持有綠卡六年,然後是2011/10入境美國開始工作,中間沒離境美國超過180天,州
: 的部分也沒離開三個月,實際連續居住30個月以上。
你的說詞前後矛盾,不先釐清一些疑點板友的回答可能不適用你的狀況。
你第一篇文張說「但,今天才發現老公持有綠卡已滿五年,綠卡上是寫10/15/08」
然後在這邊又說「然後是2011/10入境美國開始工作」
上面兩個陳述同時成立我還真想不出是什麼情形。如果你先生當時是走 CP ,
2011/10才入境,那綠卡上的日期不可能是10/15/08;如果是走 AOS,那怎麼會
需要「入境美國開始工作」,你得到綠卡時就已經在美國境內了。
請先交待一下這三年的空白期間發生了什麼事。
: 再來,如果他公民辦下來,聽說我不能用免簽入境美國然後等待轉變綠卡這樣是違反條款
: 大忌?,因為2014/8已持免簽入美國結婚,所以就算辦B2觀光簽證也沒辦法,因為說不過
: 去,那請問現在要怎麼辦? 謝謝。
--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 ★(_ _)( \( )( \/ )( ___)( \( )(_ _)( _ )( _ \
o _)(_ ) ( \ / )__) ) ( )( )(_)( ) /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8.80.1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10794244.A.9DE.html
※ 編輯: cassine (76.88.80.132), 09/15/2014 23:18:0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