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疑似可申請美國公民?
看板Immigration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9年前 (2014/09/15 05:2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sandra335 (sandra)》之銘言:
: 近日詢問CC大許多關於簽證問題非常感謝。但,今天才發現老公持有綠卡已滿五年,綠卡
本來是三年,現在變五年
你們夫妻的溝通有進步的空間
: 上是寫10/15/08,然後老公也連續在美國境內居住已超過30個月(3年),就是2011/10入境
: 持綠卡工作居留,請問這樣是不是就已經達到申請公民資格? 謝謝
關鍵在這五年有沒有中斷過
中斷的定義是,離境超過180天
如果這五年都沒有發生過中斷,那現在就可以辦公民
你也可以準備幾個月內去美國了
如果他明天送件,約3~4個月後宣誓成為公民
你可以兩個月後入境美國
這樣入境後約兩個月,配偶就成為公民,就可以馬上送出I-485/I-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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