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聽力這樣寫算不算對阿?

看板IELTS作者 ( Dizzy)時間10年前 (2014/01/25 17:11),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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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字 用hyphen連起來 通通算一個字 1. brother-in-law 是約定成俗的寫法 中間一定有hyphen 2. door-to-door service 二個字, door to door service 四個字 3. 我記得是Newtown要大寫是一個地方的名字, new town變新小鎮 4.日期 我都寫 27/10這樣 英國澳洲都降寫 千萬不要寫10/27 那美國人才用的 以上 ※ 引述《creulfact (小黑)》之銘言: : 我練習了好幾次聽力 : 1. : 可是有時候我發現 縱使我字聽對了 但我卻不是很確定他的形式 : 如: : brother-in-law 我寫成brother in law (一個單獨空格) : door-to-door service 寫成 door to door service (no more than three words) : 文中的door-to-door是空格 service 是題目就有的 : 或是 newtown 我寫成 new town (no more than two words) : 請問這樣寫到底算不算對阿? 因為我字都聽對了 可是就少了"-"或是聽成兩個字 : 但字數都在題目都規定內 : 2. 另外日期的寫法 我也很疑惑 我到底能不能直接寫27 October : 而不要再寫27th October 因為我覺得多了th或nd之類的 : 很可能會在考試中寫錯 能不要寫就別寫 : 謝謝各位板友的解答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202.5.230

01/25 20:51, , 1F
感恩解惑 m(_ _)m 板主要學的英式英文需要多加強XDDD
01/25 20:51, 1F

01/26 22:30, , 2F
謝謝您喔!!
01/26 22:30, 2F

01/27 12:20, , 3F
謝謝分享
01/27 12:20, 3F

01/31 17:53, , 4F
10/27也是正確答案之一,請不要誤導考生
01/31 17:53, 4F
文章代碼(AID): #1Iut-kF4 (IE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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