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可以視情況不提出共用帳號之檢舉嗎?
3/25發表於SYSOP未得回覆,故轉至本板
結果到現在站方都還沒要回答?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ScCP7WA ]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看板: SYSOP
標題: [問題] 可以視情況不提出共用帳號之檢舉嗎?
時間: Mon Mar 25 20:15:00 2019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六、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3. 共用帳號之檢舉
A. 檢舉人資格
擔任小組長以上職務者(含小組長及群組長)或站長得向多重
帳號處提出檢舉。惟小組長及群組長僅可對其所轄看板中發生
之共用帳號積極行為提出檢舉。
共用帳號積極行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破壞看板秩序、不當更
動帳號數值(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批踢踢幣持有數量)等;
未列舉之事項由帳號部裁定是否屬積極行為。
上述條例的意思是,小組長及群組長只能對上列的共用帳號積極行為提出檢舉嗎?
版主亦同嗎?
其中"得"並沒有強制小組長"必須"向帳號部提出檢舉,
然而對於帳號部來說,所謂的積極行為是由帳號部裁定,
實務上,只要自承共用帳號者皆會處分。
那麼,可以不用向帳號部提出共用帳號檢舉的要件為何?
而小組長以上職務者是否有權限,面對共用帳號之行為,
斟酌情況選擇不向帳號部提出檢舉案?
板主也可以視情況,而不向小組長提出共用帳號檢舉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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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alesr (36.227.44.15), 04/16/2019 20:01:00
※ 編輯: talesr (118.160.135.238), 04/22/2019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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