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關於判決違法的要件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帳號站長您好:
: 由於國家研究院之現行群組規規定「遭本站法務部或帳務部判決違法後,
: 立即解除板主/小組長職務,且三個月內不得申請擔任本群組板主/小組長之職。」
: 而使用者 Fant1408 在去年當選本群組板主,但在本板已有三次受檢舉紀錄,
: 分別為 #1EwZXTWK 、 #1JKzdWUf 以及 #1KKZT1iY 。
: 且在 #1F0cuAnO 、 #1JMsD8V1 及 #1KLwO5Oh 受到刪除帳號或退註不等的處分。
: 請問上述三個判決,是否有哪一案屬於帳號部判決違法。請帳號站長撥冗回答,
: 以了解 Fant1408 使用者是否具有申請擔任本群主板主之資格。謝謝。
: 國家研究院 群組長 sitos
1. 帳號部是協助板務調查多重帳號的需求,違規的判定依舊是回到板務身上,
帳號部則是看是否符合送件程序,板務認為有必要釐清使用者是否有使用多
重帳號進行違規,才會送到帳號部多重帳號處這邊。
2. 三個案子都是板務認定有違規事項送至帳號部,帳號部來認定是否為同人持
有,僅此而已,後續的退註或砍除則是屬帳號部的處理流程,就算非同人持
有,如果使用者資料有異,一樣會進行退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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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tos:轉錄至看板 AboutBoards 03/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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