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受歡迎使用者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 引述《arl (2011 in 花蓮)》之銘言:
: 在之前長庚事件中
請幫忙複習一下吧....
: 站方說
: 與其砍掉 不如留者當XX
: 我懶的找了 跟你的推論沒關係
XX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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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網路書櫃:http://www.anobii.com/people/reh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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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97.24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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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