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77%的現金儲值卡違法收取製卡費或押金!?

看板IC-Card作者 (逸林)時間16年前 (2009/03/21 10:21),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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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消基會網站 連結: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161 以下為原文 ---------------------------------------------------------------------------- 77%的現金儲值卡違法收取製卡費或押金!?消基會要求現金儲值卡皆應取消製卡費及押 金! ----------------------------------------------------------------------------- 一卡世界即將來臨,消費者只要儲值金額就可以到任何地方消費,包含停車、交通運輸、 便利商店…等。一卡在手就可暢遊台灣,這不只是台灣正在努力推行,在其它國家亦然, 新加坡有ezlink卡、東京有suica卡、香港有八達通卡、北京有一卡通…,但這些卡片的 發行公司卻都收取製卡費或押金,這樣的收費真的合理嗎? 2008年9月17日,中國律師董正偉向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發出「請求保護 公民財產權益的建議申請書」,要求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 中城市的公交一卡通IC卡押金展開反壟斷執法調查,懲戒違法行為、責令停止收取押金, 並依法清理相關的規範性文件等。 律師董正偉認為,公交一卡通本身就是預付費乘車,乘客沒有上車就已經支付了交通費, 如果再收取押金,對乘客就太不公平了,這是中國律師針對儲值卡收取押金的反抗動作! 消基會指出,儲值卡收取押金確實有討論的空間,首先,儲值IC卡是業者營業收費的工具 ,已經精簡了業者經營相當的人物力等成本,是業者的「賺錢」工具,理應由業者自負; 第二、消費者儲值,不管金額多少,都已經是業者經營的隱性資金,再跟消費者收取押金 ,還概括承受消費者不小心遺失的「呆帳」,怎麼想都是不公平的! 為此,消基會調查台灣所發行的13種儲值卡,調查結果發現77%的業者收取空卡費或押金 ,且收取空卡費或押金的10家業者中,70%在消費者退卡時不返還此筆費用,明顯對消費 者顯失公平。 然而,依消保法第4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 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 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而收取押金一案明顯非消費者保護措施且有損消費者之權益,以悠遊卡為例,依台北市交 通局所公告的悠遊卡發行量截至今年(98)1月共有 15,460,797張,以每張100元押金計 算,悠遊卡公司至少存有15億以上的呆帳,若每平均每張卡片中都有100元的餘額,悠遊 卡公司的呆帳就高達 30億元,實在可觀! 調查樣本 編號1號「統一超商-I cash」、編號2號「丹堤咖啡-丹堤e卡」、編號3號「星巴克-隨行 卡」、編號4號「QK咖啡-QK晶片卡」、編號5號「KOHIKAN珈琲館-生活品味卡」、編號6號 「IS COFFEE-IC加值卡」、編號7號「台北捷運公司-悠遊卡(一般卡)」、編號8號「台北 捷運公司-悠遊卡(記名卡)」、編號9號「百視達-雙享卡」、編號10號「亞藝影音-預付 會員卡」、編號11號「中油-中油捷利卡」、編號12號「摩斯漢堡-MOS CARD」、編號13號 「遠通電收-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卡」。 調查結果 一、 77%業者收取空卡費或押金! 13家業者中,有10家業者收取空卡費或押金,佔77%。 分別為:編號1號「統一超商-I cash」收空卡費100元、編號2號「丹堤咖啡-丹堤e卡」收 空卡費80元、編號3號「星巴克-隨行卡」收空卡費100元、編號4號「QK咖啡-QK晶片卡」 收空卡費100元、編號6號「IS COFFEE-IC加值卡」收空卡費100元(但儲值滿1000元則不 需要支付空卡費)、編號7號「台北捷運公司-悠遊卡(一般卡)」收押金100元、編號8號「 台北捷運公司-悠遊卡(記名卡)」收空卡費150元、編號11號「中油-中油捷利卡」收空 卡費100元、編號12號「摩斯漢堡-MOS CARD」收空卡費100元、編號13號「遠通電收-高速 公路電子收費卡」收押金100元。 二、10家收取空卡費或押金的業者,其中7家是不退空卡費或押金,佔70%! 調查結果中,10家業者收取空卡費用或押金,其中有7家是不退空卡費或押金。 分別為:編號1號「統一超商-I cash」、編號2號「丹堤咖啡-丹堤e卡」、編號3號「星巴 克-隨行卡」、編號4號「QK咖啡-QK晶片卡」、編號6號「IS COFFEE-IC加值卡」、編號8 號「台北捷運公司-悠遊卡(記名卡)」、編號11號「中油-中油捷利卡」。 其中編號1號「統一超商-I cash」僅在7日內未使用可退卡,超過7日退卡除了不返還購卡 費,還需支付作業處理費100元。 三、4家業者只要儲值滿1000元就不收空卡費,佔29%! 4家業者在推行儲值卡時,儲值滿1000就不收空卡費,分別為:編號5號「KOHIKAN珈琲館- 生活品味卡」、編號6號「IS COFFEE-IC加值卡」、編號9號「百視達-雙享卡」、編號10 號「亞藝影音-預付會員卡」。 而4家業者中,僅編號6號「IS COFFEE-IC加值卡」儲值1000元以下需收取空卡費,但另外 3家業者在購卡時就必需儲值1000元,因此不會有空卡費產生。 四、7家業者在卡片遺失時無法返還其金額,佔54%。 13家業者中,7家業者在卡片遺失時無法返還其金額。分別為:編號1號「統一超商-I cash」、編號2號「丹堤咖啡-丹堤e卡」、編號3號「星巴克-隨行卡」、編號5號「 KOHIKAN珈琲館-生活品味卡」、編號7號「台北捷運公司-悠遊卡(一般卡)」、編號11號「 中油-中油捷利卡」、編號12號「摩斯漢堡-MOS CARD」。 五、38%業者未進行履約保證 調查結果發現,13家業者中有5家業者未進行履約保證,佔38%,分別為:5號「KOHIKAN珈 琲館-生活品味卡」、編號6號「IS COFFEE-IC加值卡」、編號9號「百視達-雙享卡」、編 號10號「亞藝影音-預付會員卡」、編號11號「中油-中油捷利卡」。 消基會呼籲 在不合理的收取製卡費及押金下,消費者對這筆金額也許不以為意,但卻可能變成業者的 不當得利,消基會認為: 一、 服務成本業者本應吸收,應取消收取製卡費及押金! 儲值卡的發行是企業經營者的營運方針下所規列的項目,然而整體的配套費用均應計入企 業經營者的營運成本內,而製卡費及押金亦屬此項! 依消保法第4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 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 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依上述條列可看出,企業經營者對於所提供的服務應實施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而對業 者收取製卡費及押金明顯對消費者不公平,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依同法第60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情節重大,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 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業者應立即取消不合理的收費制度。 二、悠遊卡押金不應合理化! 消基會認為: 1.向消費者收取儲值卡押金,變相長期無償佔有使用廣大乘客的資金,這嚴重侵害了廣大 乘客的合法權益。 雖然交通部訂定「預付型交通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不記載事項」台北智慧卡 公司將本項預付型交通電子票證所收取之金額,全數存入銀行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 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提供服務義務使用。但我們卻看不到這高達15億的款項用在哪裡 ? 除了15億押金,還有消費者早已遺失的卡片、及早已儲值在卡片中的金額,若以97年的交 易總額163億5951萬6千來說,一年的利息就高達1億 6千多萬(以年利率1%計算),難道 這筆利息不足以負擔押金的部分?其中又有多少金額是未交易卻一直在卡片內的呢?主管 機關亦應出面說明! 反觀,新加坡EZlink卡在今年1月9日至9月30日開始換新卡,全數退還消費者3SGD押金( 約台幣67~68元),且新卡一律不收取押金,而台灣卻仍未進行改善,實在不合理! 2. 以悠遊卡來說,押金也是一種擔保。從本質上講,只要持卡人的IC卡上有餘額,乘客 就不是債務人,而應該是債權人,業者才是債務人。因此,由債權人再向債務人提供擔保 於法於理都有爭議。 3. 消費者普遍反應,儲值卡根本就不該收費,就好比消費者用自來水,還要交水管錢嗎 ? 三、業者應主動提供記名服務。 此次調查結果發現,有54%的儲值卡遺失之後餘額是無法返還的,然而這筆金額對業者來 說明顯為不當得利,依民法債編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 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為避免不當得利產生,業者應主動提供記名服務,且對過去未提供記名服務所產生的不當 得利應加以處理並說明, 以東京suica卡來說,其記名卡與不記名卡所申辦的方式相同,是否記名由消費者決定, 讓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而非像台灣,業者不主動提供記名服務,還要消 費者自行負擔損失,且消費者的損失卻可立即轉為業者利益,讓業者不必負擔任何責任即 有一筆款項入帳! 四、針對消費者所支付之金額未進行履約保證之業者,主管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 依今年(98)1月23日公布「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其中第18條規定,非銀行發行機 構發行電子票證(多用途支付使用之工具)所收取之款項,達一定金額以上,扣除應提列 之準備金後應全部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若業者未進行履約保證,依「電 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可處 60~300萬以下罰鍰! 此次調查結果發現,13家業者中有38%未將儲值金額進行履約保證,雖然其並非電子票證 (因其非屬多用途支付使用之工具),但依「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 載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業者應將儲值金額進行履約保證!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拿出執法力,要求業者停止收取製卡費、押金,並將已收款項退 還消費者,同時針對未將消費者儲值金額進行履約保證的業者進行查處! ----------------------------------------------------------------------------- -- 嗯~原本正考慮要買一張I-CASH的 看完之後....還是再等一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9.51

03/21 15:02, , 1F
唉該死的TM卡什麼時候才能退錢 Q_Q
03/21 15:02, 1F

03/21 15:03, , 2F
icash很好用阿..又不像是要走公務門(誤
03/21 15:03, 2F

03/21 18:02, , 3F
TM中槍的莫名奇妙 囧 TM卡搭公車不會害客運收不到錢
03/21 18:02, 3F

03/21 18:05, , 4F
不過這報導也要看消基會的持久性 加油囉...
03/21 18:05, 4F

03/21 21:25, , 5F
1樓可以跟TM客服反應....建議你去萊爾富把剩下的錢花一花比
03/21 21:25, 5F

03/21 21:25, , 6F
較實在...
03/21 21:25, 6F

03/22 02:15, , 7F
用自來水而要繳水管費! 爛比喻!! 因為真的有付水管錢!!
03/22 02:15, 7F

03/25 19:42, , 8F
我覺得空卡費可以收啊 重點在太貴 一張i-cash 100..
03/25 19:42, 8F

05/31 14:36, , 9F
賣一張賺好幾張~?
05/31 14:36, 9F
文章代碼(AID): #19n4yVUx (IC-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