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委陳歐珀提案:過馬路用手機就罰300元
低頭族荷包小心!綠委陳歐珀提案:過馬路用手機就罰300元
新聞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68398
方炳超 2017年05月18日 12:04 風傳媒
汽車燃料費是否要改為隨油徵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8日進行審查,經過半小時的討論
,最後決議保留。另外,綠委陳歐珀提案行人穿越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等裝
置將開罰,但也因有其他委員有意見,最後草案保留。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上午進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與《公路法》修正等相關
議案進行審查,當中包含許多立委提案修《公路法》第27條,希望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
隨油徵收,以及綠委陳歐珀提案,要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欲將行人穿
越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同功能裝置或其他有礙交通安全之行
為納入處罰等案。
包含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綠委賴瑞隆、王定宇、趙天麟及張廖萬堅均對《公路法》27條提
出修正草案,希望由目前的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不過有其他立委有不同意見,提出
包含隨車徵收、隨里程徵收等方式,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應該依照現行制度,交由交通部
自己訂定規則。
另外,有立委認為現行名稱「汽車燃料使用費」應該進行調整。立委鍾佳濱表示,這項費
用主要是用在公路養護、修建,所以應改為公路使用費或道路使用費,他也建議應該改由
里程徵收,落實使用者付費,另外,考量城鄉差距,也應該在大眾運輸未達一定程度地區
進行酌減。
李昆澤:拿行動電話就要罰,跟交通安全無明顯關聯
而立委陳歐珀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要新增穿越馬路時,以手持方式
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同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交通
安全之行為得罰鍰300元,立委也有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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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我們偉大的陳立委歐珀這次又有一個比較不一樣的意見了
但是低頭族該怎麼管制或宣導真的是比較麻煩的問題,
世界各國也有相當不同的做法,陳立委提出的比較像是台灣人會想到的
甚麼事情要管反正就是先罰錢就是惹,不過隨著低頭族越來越多
低頭族衍生問題在之後應該會更多,會有更多需要因應討論的議題浮出檯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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