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整理] 第十三屆總選舉 前兩回 (320-321)
"反正不管子鼠說什麼 我們其他10支就是給他否定 給他無限拖下去"
有人說其他10支只要擺出這種姿態 子鼠就不會得逞 有這種想法的人可能還看不太清楚現
在會議的局勢 事實上 從開票的那一刻起 子鼠跟其他支在選舉會議上的關係就不對等了
子鼠與第二名如此大的差距使其他地支處在完全弱勢的一方 在這種狀況下其他地支還不
懂得權衡子鼠所開的規則而一眛否定 只會讓會議這個協商平台極快破局 破局後吃虧的絕對
不會是佔據優勢的子鼠 狗牛就是明白這點才只是弱化子鼠提出的規則而並非全盤否定
打個比方子鼠就是現在牌桌上的籌碼領先者 而且差距極大 做為落後者的10支還擺出完全
否定的態度就跟每局都棄牌一樣 是慢性自殺 這種弱國的鎖國政策 遲早會崩潰的 相關的
例子除了以前日本鎖國以外 現在看看nba勞資雙方的談判你就懂了 或者反過來你可以想
選舉一直拖下去會發生什麼事呢? 由於沒有會長 所以副會長是協會的實質最高領導人 拖
下去他只是沒有會長這個名分 事實上卻握有會長的權利 他沒什麼好損失的 就算其他地支
跟部分獵人不甩他 他所能動用的資源跟權限還是比其他人多很多 以此為據讓自己選票增
多也不是不可能的 選舉流標愈多次 短期來看是他吃虧 長期來看他能操作的空間卻愈大
以會長選舉這個例子而言 子鼠甚至不用動用到武力 他只要多提幾次幫助選舉進行的提議
被打回票之後 就可以對外放出風聲 說其他地支根本沒有想要選出會長的意思 糟蹋尼特羅
的遺願 甚至可以用視訊會議來讓其他獵人看看他被杯葛的樣子 不管有沒有人信 只要選舉
時間無限拖下去 本來不信的人也會產生疑問"為什麼委員會毫無作為 其他地支是不是根本
不想選?" 只要其他地支的威信下降 他就可以進一步擺脫選舉會議的束縛 現在其他地支
雖然在會議上有些吃虧
但選舉會議總歸是一個子鼠也同意的交涉平台 如果做為弱者的一方還不懂得好好利用 反
而擺出一副拒子鼠於千里之外的態度 那才真得是作繭自縛 等著被副會長方的多數勢力孤
立到死了
其實這種交涉的狀況就跟念能力攻防"流"一樣 雙方依據判斷來調配各部位的攻守多寡
子鼠提出的那2個條件可以看作本來揮出攻擊力70%的直拳 但是被狗跟牛弱化後變成20%
這種程度的攻擊是可以吃下的範圍 還可以伺機找出子鼠的破綻 這就是放小條捉大條的基
本原則 相反的 如果連這種小條件都說no的否定作法 就跟小傑當初回答比斯姬被說蠢的答案
一樣 是用硬去防禦硬 以子鼠的刁鑽 很容易就被他在其他部位予以致命一擊了 當然表決
還沒有進行 其他地支或許有更好的反制方法(雖然機率不高)也說不定 就算這2條提案最後
沒有通過 狗牛的牽制也給鼠營造出了他們是可以交易溝通的印象
現在10支要做到的具體目標有2個 1.降低子鼠的投票率 2.讓子鼠為了選舉盡快完成而做
出一定程度的承諾 如果其他地支夠團結的話 應該是要到前2輪才需要集中操作選票 做球
給狗 不過現在看來是各玩各的一盤散沙 他們的共同利害除了厭惡子鼠外好像也沒有其他
點了 這也是狗看起來一愁莫展的另個原因吧
關於會長選舉其實我在前面文章有不少點都談過了 #1Ea750yF #1EbcGBPN #1Edmz-rI
雖不中亦不遠矣 有興趣可以搭配這篇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49.60
推
10/22 23:07, , 1F
10/22 23:07, 1F
推
10/22 23:15, , 2F
10/22 23:15, 2F
→
10/22 23:15, , 3F
10/22 23:15, 3F
推
10/22 23:26, , 4F
10/22 23:26, 4F
→
10/22 23:26, , 5F
10/22 23:26, 5F
推
10/22 23:26, , 6F
10/22 23:26, 6F
加一篇舊文代碼
※ 編輯: StarCraftII 來自: 220.129.126.118 (10/22 23:36)
→
10/22 23:40, , 7F
10/22 23:40, 7F
→
10/22 23:54, , 8F
10/22 23:54, 8F
→
10/23 00:06, , 9F
10/23 00:06, 9F
→
10/23 00:07, , 10F
10/23 00:07, 10F
→
10/23 00:12, , 11F
10/23 00:12, 11F
→
10/23 00:23, , 12F
10/23 00:23, 12F
→
10/23 00:25, , 13F
10/23 00:25, 13F
→
10/23 00:51, , 14F
10/23 00:51, 14F
推
10/23 01:40, , 15F
10/23 01:40, 15F
→
10/23 01:41, , 16F
10/23 01:41, 16F
推
10/23 03:21, , 17F
10/23 03:21, 17F
→
10/23 03:21, , 18F
10/23 03:21, 18F
→
10/23 03:22, , 19F
10/23 03:22, 19F
推
10/23 03:56, , 20F
10/23 03:56, 20F
→
10/23 03:58, , 21F
10/23 03:58, 21F
→
10/23 03:59, , 22F
10/23 03:59, 22F
推
10/23 04:07, , 23F
10/23 04:07, 23F
→
10/23 04:08, , 24F
10/23 04:08, 24F
→
10/23 04:08, , 25F
10/23 04:08, 25F
→
10/23 04:09, , 26F
10/23 04:09, 26F
→
10/23 04:09, , 27F
10/23 04:09, 27F
推
10/23 04:12, , 28F
10/23 04:12, 28F
→
10/23 04:13, , 29F
10/23 04:13, 29F
→
10/23 07:47, , 30F
10/23 07:47, 30F
→
10/23 07:47, , 31F
10/23 07:47, 31F
→
10/23 07:48, , 32F
10/23 07:48, 32F
推
10/23 11:00, , 33F
10/23 11:00, 33F
推
10/23 11:06, , 34F
10/23 11:06, 34F
推
10/23 11:57, , 35F
10/23 11:57, 35F
推
10/23 13:46, , 36F
10/23 13:46, 36F
→
10/23 13:47, , 37F
10/23 13:47, 37F
→
10/23 13:48, , 38F
10/23 13:48, 38F
推
10/25 01:57, , 39F
10/25 01:57, 39F
推
10/27 07:54, , 40F
10/27 07:54, 4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