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感覺怪怪的
關於變色龍 神的共犯能力
我看的是寶島連載版的
我對寶島連載裡面的翻譯 對 神的共犯 能力的理解為
[被他接觸的人 在他發動神的共犯能力期間
沒有任何人 任合方法感覺到他們兩人的存在
但是 可以攻擊 如果攻擊擊中了 會確實照成傷害
只是 攻擊者自己本身不知自己已擊中對方 並且傷害到對方]
之前po的和以下說的 都是建立在這個理解之下
如果這個理解本身已經錯了
當然之前說說的和之下所說的 大概也都錯了
但是 如果上述 [.....] 是對的
或是作者不是這意思 我估且把它能力改成這樣
(討論版嘛 隨便篡改一下原作 像有人會問悟空vs白金之星誰會贏一樣)
那我個人還是認為 它的確有夠犯規啊
看了眾多板友的意見
認為會長當共犯不可行的理由大概是
1.會長不知道這能力 這我無解 沒話說 只是覺得這能力這麼好用
怎麼可以不報給會長知呢
2.頂多幹掉一隻 其他三隻就會警覺到 有神的共犯 這種能力存在
所以不可能一下幹掉4隻
而在下的看法是
現在當共犯的 可不是剛初爐的獵人等級的人啊
會長 我把他預設為 對三護衛具有單挑實力
就是正面現身對決 也有六七成實力的人
[幹掉一隻 其他三隻就會警覺到]
這事可發生在 四隻處在可相互見到的範圍之內
不然 憑什麼認為同伴不是被對方以實力或團隊合作幹掉
一定是被 神的共犯 這種能力幹掉
而就漫畫中看來
在平時 除了開會以外 很少四隻會處在可相互見到的範圍之內
並且 這樣也很合理 要分散巡邏啊
再者
即使真的被剩下三隻知道有 神的共犯 能力存在
又如何
會長幹掉一隻 大可先旁邊喝茶去
剩下三人成天聚在一起 一直發動大範圍攻擊 擊向什麼也看不到
感覺不到敵人的四週嗎
等他們累了 沒在攻擊四週時 再去掛掉一隻 再喝茶
repeat 上述步驟
在下看不出來 哪裡不算犯規啊
我的論點是 共犯是會長 實力與四隻敵人伯仲之間
明刀明槍 也有一定程度的防禦力
現在了無氣息 怎麼可能會躲不過胡亂的揮拳
嗯.....上看法都是建立在會長實力不錯之下
就算會長實力很差 述戰術不可行
但是神的共犯還是很犯規 只要共犯者是強者
不然這樣好 共犯給王好了 (會長弱 那就是王很強)
任務是 要幹掉會長 + 旅團 + 奇犽他家(並且他們都聚在一起)
本來 一個一個去找出來單挑 大概也不大會輸
當了共犯 要很快地幹掉會長 + 旅團 + 奇犽他家 難道不會很輕鬆嗎
個人認為 就算跟他們明講 有共犯這個能力 他們也沒輒
而且還不用全程共犯 走到面前 要出拳一瞬間 共犯一下就好了
以上說法 有很多假設 也許不是原作的設定
但至少是我一路看下來以為原作的設定是差不多這樣子
所以覺得 神共犯有夠犯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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