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上訴] 探討佛板板規之不合理(建議4)
共 20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3年前 (2013/02/21 15: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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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把別人當附佛外道已經違反板規了。. 板主自己就違規了。. 你這些話請對板規說,不要對我說。. 現在只是把板規改成,不說他是附佛外道,但板規仍然當附佛那樣限制他。如此罷了。. 這只能怪佛板自相矛盾,. 一邊說"不準稱別人附佛外道",一邊又把他當附佛外道的"限制". --. 發信站: 批踢踢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gaman (愚癡男)時間13年前 (2013/02/21 13: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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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工作板討論屬於股票資訊內容你覺得恰當嗎?. 雖說股票資訊與科技公司有關,每一個板面的建立本就擁有屬於該板設定的使用對象. 如果不加以限制,資訊的流通會更複雜,同時更加模糊了板面建立的基本意旨. 造成板面無法達成其對於設定使用對象的目的與責任. 佛板本就是設立用來傳遞正確的佛法資訊內容的板面.
(還有13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時間13年前 (2013/02/07 11: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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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是一個不精確的社會通念。. 刑法上是「強制性交」,當然,其定義也已經從性器官擴大到口腔與肛門。. 這一類的比喻,與佛板板規第八條的類比毫無關聯,有造口業之嫌。. 「正當法律程序」才是申張正義的唯一法理。. 否則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人人各有一個理,. 不管正理或歪理,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就是失理。
(還有23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時間13年前 (2013/02/07 1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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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thismy板主。. 關於佛板板規第八條中,限制「文章連結」的規定,. 其實是很奇怪的。因為如果文章內容是是關於教義的比較或對照,. 基於合理性與尊重智財權,都必須標明文章連結,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如果是為了防範「外道文章」偷渡,禁止連結正好給予偷渡的機會。. 因為有了連結,板友可以清楚的知道
(還有22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ppytiger (54068)時間13年前 (2013/02/06 23: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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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佛一詞 在佛板板規來就被禁用了 在佛板犯 這邊不犯 有啥問題嗎?. : 請讓板主來說這句話吧!. 我當然沒辦法代表版主 這句話確實有這種聯想. 再者 你一直都在奉陪啊. 跟你一樣 都不緊張 筆戰奉陪到底 你好像很喜歡繞著這句話打戰. 這句話我是無感啦 這篇意題 到此為止 說到做到. --.
(還有5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