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板主yaqqq判決失當
申訴人ID:hawls
看板英文名稱:Buddha
被申訴板主ID:yaqqq
申訴案件:#1TfoVOHN (Buddha)
申訴理由:
一、裁罰標準問題
如果板主是依據板友所提出的理由進行裁罰,按照道理,鄰近的
#1Te0k_b- (Buddha)應亦適用裁罰。但是板主卻未做出裁罰。
如果裁罰標準是採取告訴乃論,試問該如何避免板主與板友之間可能的勾結問題(此處「
板主」是全稱,並非特指哪一位板主),尤其宗教會牽涉到派別問題。
因此公平適當的做法,大概不會完全採取告訴乃論制。
畢竟對於一個良好宗教交流平台的管理,宗派問題的處理,不可不慎。
二、板規適用及設置問題
該判決內文所引用的板規為紅區五,條文內容為
「五、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
其中:
1.同一篇主題文討論(含回文),同ID一天不得超過三篇。
2.轉貼文不得超過二篇,並請參閱綠區轉貼條款。」
但是,本人的轉貼並未超過二篇,何以能適用到紅區二?
再者,板規綠區的規範已有:
「二、轉貼條規:
1.轉貼文若出現洗板現象,板主有權制止或直接刪文。
3.不適合的轉貼文將於刪除,轉貼文內容有違板規者,視為轉貼者違規。」
極適用於本人及horacetian道友的轉貼文章。
但何以不用綠區條文處置,而是改用紅區五的條文處置?
退一步而言,縱使假設這兩條規則可以視情況而使用。
試問:horacetian道友的轉貼文,究竟為什麼不用綠區處置,而是用更嚴重的紅區處置?
如果以horacetian道友僅一篇的轉貼文就能直接略過綠區,進到紅區。這是不是代表綠區
的設置只是虛有其表?
即便不是虛有其表,但這樣雙重標準的設置,是可以為一些弊害提供了可行之路。
綜合以上所述,本人認為板主yaqqq的判決是屬於失當的判決,在此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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