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二] yaqqq對類似觀點的"其他人"的標準不一
我的論證文指出佛教界內因為佛教演變史等等緣故,有偽經存在(其實學界或佛教內上座
部的僧人--例如馬哈希尊者等等也是類似立場--小組長請參我在Buddha版發表過的這些僧
人的法語--,我有所本,不是我自己做夢創造的觀點)。
我甚至不去指明特定的某些經,讓語氣沒有那麼針對某些經(雖然其實就算指明經名也不
為過,只是我已經先表明誠意夠忍讓了,版主軟土深掘認為還不行),但依然然後被yaqqq
水桶了。
天曉得yaqqq腦內小劇場對於「不禮敬」、「挑釁」與否的思維操作到底是什麼;
只能從外部情狀上看「其他人」的例子。
張三認為不應相信某些經、不應接受某些經(這些經甚至對話的脈絡中已經出現經名),
跟李四泛論說某些經(但未指明)是偽經,到底「違規或不違規」的涵攝上有何不同?
我的句子屬於李四,違規。其他人講張三的句子,沒有違規。
yaqqq對人不對事、標準不一、只要沒有私怨以至於不想藉機挾怨報復、就客觀地允許
其他網友的類似「不禮敬北傳大藏經」修辭的情況如下:
文章代碼(AID): #1RZgYkPE (Buddhism)
: 難道下面的經典通通否定掉嗎?
: 佛說素食經—斷肉食素聖典彙編 https://goo.gl/CnjCwA
...............
你想信什麼經那是你自己的事,
上座部佛教不信不承認這些經典,.....
.....
推
09/05 20:39,
09/05 20:39
ps.我對事不對人。所以上方用....隱去該網友之名。
我本來有點疑惑我這樣算不算拖那位我很敬重的網友下水。可是後來想通了。
我本來就不是主張那位「....網友」應該被水桶。
我的立場是「『....網友』不應被水桶、Cass也不應被水桶、兩人相關語句不論誰若被
水桶都是不當涵攝的亂判」。
我的申訴並不是認為「『我自己被水桶』不爽、『...網友也被水桶』我就變得爽了」。
而yaqqq對於以前他沒有被依理駁斥過的「...網友」,就能客觀公正、不計恨的認為上述
內容「沒有違規」。
yaqqq專門針對Cass,對類似用語涵攝為屬於「不禮敬三寶」的違規,而水桶Cass個爽。
不過何以yaqqq會如此標準不一對人不對事,其實也無須意外,Cass以往對於yaqqq的論點
或邏輯若有怪異之處本來就不是很溫良恭儉讓地發言,以致心眼不大的人記恨也很正常:
文章代碼(AID): #1OPq0xah (Buddha)
推
12/31 21:54,
12/31 21:54
→
12/31 21:55,
12/31 21:55
~~
→
12/31 21:55,
12/3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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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3:43,
12/31 23:43
→
12/31 23:44,
12/31 23:44
→
12/31 23:44,
12/31 23:44
→
12/31 23:45,
12/31 23:45
→
12/31 23:46,
12/31 23:46
.....................
回歸本案的「違規原句」v.「不違規的其他人的句子」:
請小組長依照大家都身為中文母語人士對中文修辭的理解,評估所謂「不相信不接受」的
經若被稱為「偽經」(然後衍生的句子是論證何以為偽,比如說不合當地地理--試想若有
本後人從崑崙山發現的論語某某篇裡寫,孔子言山東遍地沙漠草菜不生的話該當如何--如
同某本南傳不承認的北傳佛經中寫,佛陀說印度草菜不生一樣,Cass多寫了這些舉證用的
句子,叫做「更不禮敬三寶」最後水桶一年好棒棒?),兩種修辭到底有什麼本質上的不
同?
如果yaqqq真的執著於「偽經」這兩個字,但試問:「不相信不接受的經」難道仍是真經正
典?中文涵義不會是這樣吧?那跟偽經兩字除了字數不同筆劃不同,但本質上哪有不同?
而導致一人可被客觀公正地允許發表--而版主的眼中釘卻被挾怨報復,不客觀不公正的恣
意判定不允許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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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9/16/2018 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