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heologe基信板一案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時間8年前 (2017/09/21 14:48), 8年前編輯推噓7(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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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theologe: 還請小組長再審酌"df31一年多來霸凌事證"與"把愛神愛人 09/21 08:34 : → theologe: 原則當屁"此評論之間的清楚連結;還有在有明確事證下, 09/21 08:34 關於訴訟標的的理論, 新舊派的解釋可以參考這個連結: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111 新說, 尤其是"訴訟標的相對論"(滿滿文人對科學界的自卑感?): 講淺白點就是審個脈絡化的故事,然後讓法官在脈絡裡遊走判斷。 不過這些訴訟理論的形成,很大的理念在於避免裁判矛盾、節省程序利益。 大部分預計是用於『有必要統合處理』的事件之中。 所以簡潔回應如下,之後不再回應: 一、就組僕的認知,你的事件並非不能拆開討論,亦難謂有統合處理之必要。 二、霸凌這類事件不是完全由個人主觀認定,目前站內也無類似法源可以引用, 如果要推動這類法源,我願意支持,但尚無依據前,   若真的很討厭這些人,建議你循其他途徑處理。(罷免、民事訴訟等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5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505976488.A.989.html ※ 編輯: nknuukyo (124.9.52.34), 09/21/2017 14:48:31

09/21 18:55, , 1F
稱某人把某某原則當屁,並且有明確事證,到底貶低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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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8:57, , 2F
?這點不能簡單說明嗎?我列舉多項事證,怎麼還會是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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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認定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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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9:11, , 4F
那個「認知」是什麼?「愛神愛人」跟「霸凌侮辱」怎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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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拆開來看?若把「愛神愛人」的內涵空洞化,那說某人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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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愛人」原則當屁,貶低成立的理由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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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違反板規與否及理由,根本沒有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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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若要說是完全自外於基督信仰的脈絡,那說某人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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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0:17, , 9F
神愛人原則當屁,要如何成立任何貶低呢?說基督徒將四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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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當屁,會成立任何貶低嗎?同樣,若完全不管霸凌或類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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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行為,與愛神愛人原則如何相牴觸,那如何判定"將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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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原則當屁"是否為貶低呢?小組長也應該同理說"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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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稱某人將愛神愛人當屁貶低了什麼",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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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3:49, , 14F
稱某人?真會偷換概念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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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23:50, , 15F
如果不是刻意偷換概念,那就是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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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及其跟隨者"還不是一樣,他們把愛神愛人當屁的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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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證是很清楚的;就算有不同看法,那也應該在可公評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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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上文df31的"某君"跟我的個資梗,就是一直延續他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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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跟隨者一年多來執行的"把愛神愛人當屁"的言論。eno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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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意忽略這個事實罷了。df是用毀謗的概念來檢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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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明確事證,並且我批評的也不是他的個人而是他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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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愛人當屁"的言論,毀謗不會成立吧。本就選邊站的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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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這個事實就罷了,小組長跟著把很明白的狀況給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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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但根本自我矛盾,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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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會所是因為板上頂著這個招牌的,就是df31,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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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愛神愛人當屁"的言論把他頂著的招牌搞髒,怎麼變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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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5:33, , 27F
在貶低會所了?我那段推文,除了評論df31及其跟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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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5:33, , 28F
把愛神愛人當屁"的言論外,哪裡有任何貶低會所的言論?
09/22 05:33, 28F

09/22 05:33, , 29F
不照文本證據判的,一直都是eno吧,這才叫主觀認定。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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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eno選邊站的那邊很爽外,根本無法有公正與服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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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5:33, , 31F
,這就是eno管板的現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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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7:09, , 32F
因為df跟pin在現實中都有在牧會或是帶領召會與浸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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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7:11, , 33F
等其他宗派合作,你自稱浸信會,卻在PTT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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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7:12, , 34F
貶低會所,破壞別人在現實中讓雙邊關係良好互動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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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這種在網路上蓄意破壞的行為,嚴重程度自然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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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7:15, , 36F
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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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2:37, , 37F
蘋果跟蘋果樹又顛倒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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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ms2ec9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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