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ddhism板主濫權水桶
※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 標題: [申訴] Buddhism板主濫權水桶
: 時間: Wed Aug 31 07:06:3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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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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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文章代碼(AID): #1NnSfba3 (Buddhism) [ptt.cc] [公告] yogi禁言14日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72580197.A.903.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3 Ptt幣 │
: └─────────────────────────────────────┘
: ●30256 m 8/31 buddhanature □ [公告] yogi禁言14日
:
:
: 這件案件中,B板主以我"攻擊板主"的理由將我水桶
: 攻擊的言論,照他的標記,是 濫權 兩字
:
: 比如刑法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
: 在實務上,有評論公務人員 官商勾結(盛治仁v.馮光遠) 特殊性關係(金溥聰v.馮光遠)
: 等言論被依此見解認定為 對可受公評之事的適當評論
:
: 我以為板主執行公務,本來就應該是可受公評之事,
: 濫權的評語並不是人身攻擊用詞,而是針對板主執行業務的爭議處提出,但是B板主卻
: 用這種理由來判決水桶,這個判決連同我批評的那個判決,也凸顯了該板板規對言論的
: 過度限縮以及給予板主過高的自由心證空間,而造成實際上針對板規或者板務執行的評
: 論或者討論(這些依照ptt站規應屬看板討論主題)根本不可能實現。
:
:
: 其次 按照板主引用的板規:
:
: 1-1.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
: 如使用者反以言詞攻擊板主,得依「妨礙板務」禁言之。
: 板友上站三日未回應板主詢問時,視同放棄抗辯權,由板主認定有無違規之事實,無
: 其他異議。
:
: 從前後文來看,這邊所規範的情況是在板主在執行板規時主動要求板友解釋而受攻擊的
: 場合。根本也不適用他在判決中所指出的我個人言論,我是在看過前一判決認為判決內
: 容濫權才在底下推文抗議的。
:
: 以上申訴內容請組務裁決。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53.2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72598401.A.AC6.html
: ※ 編輯: yogi (114.43.253.223), 08/31/2016 07:10:49
: 推 nknuukyo: 請各自陳列所有對己方有利之證據~ 08/31 23:31
除了原申訴文中所陳列的論述與證據以外,
補充說明為什麼我認為板主在處理EvolutionWin的判決中有濫權之嫌的原因。
首先,Buddhism板在過去的板規中,確實有轉錄文章應該附上心得文的規定。
但是由於這個板長期以來的積習,有許多固定貼文的板友根本也沒在理這個規定,
規定是規定,貼文照貼文,而在板主長期以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下,
大家對於這種現象也隱隱然採用默許的共識,也不曾見人發聲認為應該嚴格執行板規。
好,而今天不管因為任何因素,版主突然決定要嚴格執行這條板規,那就應該至少就
最近幾日內所有在這條板規規範下有違規情事的文章進行標準一致的處理。
事實上我以為比較恰當的處理應該是發文公告預警即將嚴格執行板規,而不要搞什麼私
下去信警告,明明是個板務的公眾事務,為什麼都要搞這種私下進行的溝通?好,不過
這是板主自己執行板務的風格,他不喜歡光明正大公告預警那也是他的自由,而要採用
不教而殺的做法也是他的權限,那至少要有個一致的處理標準才對吧?
在這兩日EvolutionWin案件以後才倉促因人設事修訂的板規之前,可沒有明確規定一天
幾篇轉錄文的規定,那板主既然要開始抓轉錄文章不附心得的人出來祭旗,就應該一視
同仁地把判決當時依照舊行板規來看違規的轉錄文(至少在這幾天範圍內的)都抓出來一
併水桶,特別是佛教板的板友都知道板主學習淨土宗,那麼留下淨土宗相關轉錄文章不
罰,而針對不同宗派文章開罰,當然就難免讓人懷疑執法標準不公。又或者是拿一個判
決以後新修訂板規的標準來說明為什麼對EvolutionWin開刀,這難道不就是所謂拿明朝
的劍斬清朝的官嗎?
綜合以上論點以及衍生的合理質疑,我認為評論B板主濫權是有所本的評論,並且版主
執行板規是否濫權本來也就是可受公評之事,應該要視同板務討論看待,而不應該以一
個特別保護板主不受公評言論的板規來限縮相關的言論自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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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53.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72661994.A.C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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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濫權的時候 被禁言的可不是我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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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是否濫權本來就是可受公評可以合理懷疑的事情。
我當然不知道你私下有沒有去信警告每一個轉貼文章的人,
但是你在"那個時間點"的判決就是放過其他一樣轉貼文章的人,單獨裁罰E板友水桶6週,
而放過其他一樣沒有心得的轉貼文章,
那麼這樣被人說濫權也是合理的懷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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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分成兩件事
1. 你要都用私下告知的方式來處理公眾事務,那是你自己採取的作法。但是轉貼文章不附
心得在佛教系列板本來就是很多人都在做大家都默認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要嚴格執行板
規,為什麼不發個公告就好?還是說用私下警告的方式你就可以argue說你有警告E所以
罰他,沒警告其他人所以不罰?好,如果你大家都有警告了,那為什麼那個時間點你只
罰E一個人?不管怎麼看,你有警告或沒有警告在先,就那個水桶E公告的時間的時間點
來看,都必然會推論出你在整個處理所有轉貼文章的時間軸上面必然在某個時間點存在
執法標準不一致的情況,那麼被人譙你板務亂搞也只是剛好而已。
2. 你每次修訂板規的作法都是直接貼出整套的板規。例如2015年7月 2016年2月 8月你都
是這樣做。你在修訂板規以前沒有跟大家討論過,修訂公告以後也沒有公開特別指出
需要注意的增修條文。當然這都是板主被站規賦予的權力,但是既然你要合法地這樣,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被人質疑囉。就像馬英九的所作所為也都是依法行政,那所以人民
對他的質疑也都是來亂的都在出言不遜嗎?當然你要學馬英九這種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而在法條之間貫徹自己的獨裁,這照目前站規來說當然也是沒問題的。只是被人噹就
把人水桶,我想連馬英九都做不到這種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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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來這套。這邊叫PTT,不叫道場;我稱呼你是稱板主,不是稱師兄;治理看板也應該用
一致的標準,不是都用經營小道場那種人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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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在組務板提出申訴本來就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利。又沒有人逼你要當板主,那
麼身為板主面對申訴本來就是自己的工作範圍要承擔的責任,怎麼好像這變成我的錯了?
這麼說啦,濫權兩個字就是針對你執行板務的評論,執行板務是公務,那麼這當然也是可
受公評之事。可受公評之事是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這跟你實際有沒有濫權本來就不
能放在一起來看。邱毅被九把刀罵政治垃圾而提起訴訟,邱毅當然不是政治垃圾囉,但是
法院一樣用可受公評之事為由判決無罪,政治垃圾一詞尚且還隱含人身攻擊的意味,濫權
兩字根本就是個針對事情的評論,你要看成是對板主的攻擊,然後還錯誤地引用板規來擴
大解釋只為了把我水桶:
1-1.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
如使用者反以言詞攻擊板主,得依「妨礙板務」禁言之。
3-14.不得以言詞推文或撰寫文章妨礙板主處理板務。
我倒是請問:照1-1來看,我哪裡符合這條的先決條件"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
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再從3-14來看:"不得以言詞推文或撰寫文章妨礙板主處
理板務。"板主執行板務被批評,本來就屬於板務討論的一部份,你這條3-14如果要這樣
來解讀的話,根本無異於規定人民不得批評政府。你訂下這種侵犯言論自由的條文拿來
對付那些對你的板務執行有異議的板友,這不叫獨裁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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