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christianity板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時間8年前 (2016/04/10 23:58), 編輯推噓5(5025)
留言3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 想請問小組長 : 有關christianity板規之修改在此板 : 適用的是何種發文模式!? : 我之前發討論前位小組長並未受理, : 但是採申訴於語意並不恰當。 : 我並未受裁定或判決又有何申訴之可言! : 但是板規之修改又並非無關緊要之小事, : 還請版主就我之前的討論文, : 稍加斟酌予以受理並加以審理! : 就法理而言,民訴不告不理、刑訴不訴不理原則 : 告/訴及應理,請務必給予回覆! 於公, 組務這裡對於各板的板規制訂,僅能給予『建議』, 除非板規明顯違反站內規定,如果a兄能舉証有這樣的情形, 我是蠻樂意再跟兩位板主討論出個結果。 不過目前的板規,雖然『私人意見』是稍嫌模糊,希望多些操作性定義, 但看上去並沒有明顯『違背站內規定』之處。 於私, 目前的板規跟之前的版本比,大原則上應該是走向進步的, 只是這裡是『批踢踢』, 要弄成很像法庭的口吻不是不行, 但名辭後面的內涵根本都不充分,要抓一堆名辭在那裡討論是很奇怪的, 說到底,像組務跟板主這種職務,本來就是『非民主法制典型』的存在。 有些時候還搞個『訴訟、非訟法理交錯適用』, 我看了這些匪夷所思的前例, 只覺得:『我在上批踢踢,又不是在看家事事件判例』。 私心以為, 這兩個板主, 也許立場跟角度跟我不太相同, 但至少還算熱心肯作,(先不說方向對不對) 不至於把球踢給組務或某類適用起來很奇怪的法律。 你的建議我會採納, 但組務最恰當的方式, 也只是以『私人身分』『建議』他們考慮『更完善』的可能性。 撇開表面上的權力關係, 板主他們對板規的裁訂,在不違背站內規定與人類社會基本價值的前提下, 有完全的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36.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60303895.A.6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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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字眼上的問題,下次修訂板規會斟酌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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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意思到大家懂就好,畢竟板主不是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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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只是該板友態度很差,不知道在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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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在某方面比別人懂一些就自以為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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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只能對a板友說謝謝指教,我們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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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私心的說,即使負責任不想把球踢給組務,太模糊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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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上訴跟爭議的空間就很大,最後還是很容易上到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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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想懶一點....XD,幫個忙我會很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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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違規被桶就可以主張審查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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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應該說是板規模糊,而是有一些狀態是屬於不確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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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概念,就像民法的"善良風俗",也沒有人能給它完整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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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既然現行國家法律都存在這種情況了,希望組長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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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判了,人家來上訴了,我們解釋理由了,組長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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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那我們也接受,因為PTT這裡的規矩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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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要板規沒有違背更上位的PTT規定,希望組長也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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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板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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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沒領這些使用者一毛錢在做事的,他們有自己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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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的錯覺,不代表我們得要有低他們一等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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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家法律存在,但亦不得無斷解釋,這舉例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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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組長講話你插啥嘴,沒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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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求組務針對這樣沒水準的行為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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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叫回你的2512主場去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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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禮貌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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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你請你關掉PTT出去多走走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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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版友的私人事務是板主的自由或權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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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58, , 26F
這麼喜歡上綱上線什麼都要扯到身份的話,那我也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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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句好了,我跟組長講話你插啥嘴,同志都跟你一樣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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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59, , 28F
家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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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在別人講話時插嘴是為了刷你們同志族群的存在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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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43, , 30F
上面的發文過線了,果然這種脈絡很常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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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2dWNPk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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