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探討佛板板規之不合理(建議4)
※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銘言:
: 反對 有能耐板眾投票決定 各教版規由各教版友決定
: 這應該是天經定義的事
: 之前 就想回文 但礙於篇數 無發言權 就罷了
所以你否定小組長之前
不準為任何宗派貼上附佛外道標簽,
強制下令拿下"附佛"之名,並且對所有團體平等對待的公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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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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