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uddhism板主chuit未能公正判決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暫沒想到新暱稱)時間15年前 (2010/07/18 05:0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0/36 (看更多)
※ 引述《poohkoala ( )》之銘言: : ※ 引述《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之銘言: : : 白字黑字寫得很清楚,同時也列作置底文章, : : 版使用者於發文前本來就有閱讀版規之必要。 : : 又不是小孩子,還需要拿湯匙一口一口地餵。 : : 至於「請依佛教版現行版規檢舉條例之檢舉條件及程序,提出正式檢舉」一語, : : 如為違規言論,歡迎提出檢舉,謝謝! : 本人有依照版規提出檢舉 : 你若認為buddhanature錯判 : 為何不重新判決,給本人之檢舉文一個交代 我的確認為buddhanature錯判,故重新判決, 請問你還有什麼問題? : 反而是直接無視本人之檢舉文 : 要本人6週後再行提出??? : 這就是你的失職... : 你與buddhanature皆是試閱版主 : 雖然buddhanature經驗尚淺 : 但至少態度良好,不厭其勞的審理,雖然忙中有錯 : 卻不是像你這樣推卸責任...只把心思放在與你個人有關的人身上 : 枉顧其他網友的存在...非常明顯的尋私護短,以權謀私 : 引發廣大網友的質疑與非議 廣大網友?我看到也不過五隻手指頭數得出來, 至於「推卸責任、尋私護短、以權謀私」的不實指控, 你應該不希望我提出檢舉, 結果讓你連在組務版發言的機會都沒有吧? -- 諸行無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滅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滅滅已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滅為樂 Tesam vupasamo sukho. 從菩提樹下走過 http://www.wretch.cc/blog/edhar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2.218
文章代碼(AID): #1CGXiA07 (Hum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36 篇):
文章代碼(AID): #1CGXiA07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