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ddhism版主buddhanature版務處理不公
A.前因
1.本人於Buddhism版討論串中針對原發文者提及之「死後肉身不腐爛……是
金剛不壞嗎」回文(#1CFmkFFm)討論,將其提問之議題認定做討論「死後肉身
不腐爛的肉身菩薩」,並援引西方文獻所採用的「Buddhist mummy」一概念來
回覆相關討論。
2.發文之後旋即遭EVA010200刻意的將討論的主題曲解為「肉身菩薩,指的是活著
的菩薩,而不是木乃伊」,因此要求其先行google,因為搜尋頁面應該有超過九
成以上的頁面所討論的「肉身菩薩」確實是本人在此處討論的範疇。
3.EVA010200先是全然漠視本人發文所回應的議題與引用的資料,在本人建議其先
行google之後,又繼續做出如下噓文:
噓
07/15 23:05,
07/15 23:05
→
07/15 23:05,
07/15 23:05
→
07/15 23:06,
07/15 23:06
→
07/15 23:09,
07/1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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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15,
07/15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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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16,
07/15 23:16
→
07/15 23:16,
07/15 23:16
噓
07/15 23:21,
07/15 23:21
→
07/15 23:25,
07/15 23:25
噓
07/15 23:28,
07/15 23:28
→
07/15 23:29,
07/15 23:29
→
07/15 23:29,
07/15 23:29
→
07/15 23:29,
07/15 23:29
→
07/15 23:30,
07/15 23:30
→
07/15 23:30,
07/15 23:30
→
07/15 23:31,
07/15 23:31
→
07/15 23:32,
07/15 23:32
→
07/15 23:33,
07/15 23:33
→
07/15 23:33,
07/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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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3:35,
07/15 23:35
→
07/15 23:35,
07/15 23:35
→
07/15 23:35,
07/15 23:35
4.本人在發文討論中從未提及死後肉身不腐爛的肉身菩薩為木乃伊是引自何部佛教
經典,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本人所欲討論的議題與方向,況且對佛教經典有所涉獵
者也必定會知道佛教經典不會有「木乃伊」這一詞彙,因此認為EVA010200此處
刻意錯誤引導討論議題為「引戰」,因而就此於Buddhism版公開檢舉。
5.在本人公開檢舉之後EVA010200方才提出他的「說明」,但其說明仍舊非本人討論
文中所討論之議題,且其於說明之後繼續如下之噓文更加證明其故意引戰之意圖:
→
07/16 00:44,
07/16 00:44
→
07/16 00:44,
07/16 00:44
噓
07/16 00:48,
07/16 00:48
噓
07/16 00:54,
07/16 00:54
→
07/16 00:57,
07/16 00:57
→
07/16 01:02,
07/1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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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1:03,
07/16 01:03
→
07/16 01:10.,
07/16 01:10.
B.版主buddhanature之處理(#1CFqYlNj)
1.buddhanature版主在見到本人之檢舉文之後並未先針對本人申訴之「引戰」議題做
出處理,反而是先幫忙EVA010200搜尋資料來替其辯解,但這一議題一直都不是本人
原初回文所欲探討的議題,EVA010200曲解在先,buddhanature版主順著此一曲解而
幫忙其補充資料,進而做出如下判決:
EVA010200板友引《楞嚴經》、《六祖壇經》說明肉身菩薩並非印順法師定義
或m板友所引discovery節目的定義和見解,
雖有噓人,但表示反對意見並不違反板規,請知悉。
如果真單純是表示意見,EVA010200後續的噓文作何解釋:
→
07/16 00:44,
07/16 00:44
→
07/16 00:44,
07/16 00:44
噓
07/16 00:48,
07/16 00:48
噓
07/16 00:54,
07/16 00:54
→
07/16 00:57,
07/16 00:57
→
07/16 01:02,
07/16 01:02
→
07/16 01:03,
07/16 01:03
→
07/16 01:10.,
07/16 01:10.
針對一個非本人原初討論的議題拚命噓文要求本人為其尋找經典依據,此一舉止本
來就是刻意引戰的行為,何來不違反版規?
2.buddhanature版主在前篇公告中試圖暗示本人之推文回應有「引戰嫌疑」,若真認
定本人有引戰之行為,何不一併公平處理?此處先是暗示本人有「引戰嫌疑」,之
後確於另一公告(#1CFrj9Nv)之推文中指陳本人「請看公告文#1CFqYlNj,涉及先
引戰乃mormolyca板友」,那本人到底是「引戰嫌疑」還是「涉及先引戰」?而這
一「引戰」之檢舉到底檢舉者為誰、被檢舉者為誰?到底誰引戰了、誰沒引戰?如
果已經認定只是「引戰嫌疑」,卻又在之後指陳本人是「涉及先引戰」,這樣算不
算誹謗?
3.附錄一下EVA010200近日於版面上涉及「引戰嫌疑」(!?)之噓文:
#1CEWQfJK
噓
07/13 18:45,
07/13 18:45
→
07/13 18:47,
07/13 18:47
→
07/13 18:48,
07/13 18:48
→
07/13 18:52,
07/13 18:52
噓
07/13 18:52,
07/13 18:52
→
07/13 18:53,
07/13 18:53
→
07/13 18:53,
07/13 18:53
→
07/13 18:54,
07/13 18:54
噓
07/14 20:57,
07/14 20:57
→
07/14 20:58,
07/14 20:58
→
07/14 20:59,
07/14 20:59
→
07/14 20:59,
07/1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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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1:00,
07/14 21:00
噓
07/14 21:34,
07/14 21:34
→
07/14 21:34,
07/1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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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1:35,
07/1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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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1:37,
07/14 21:37
→
07/14 21:38,
07/14 21:38
噓
07/14 22:14,
07/14 22:14
→
07/14 22:16,
07/14 22:16
→
07/14 22:16,
07/14 22:16
不知佛版版主buddhanature能否幫忙判定一下上引之噓文是「說明、陳述自身意見」
?還是「涉嫌引戰」?
而依近日來EVA010200的噓文行為來看,顯然是採用相同方式曲解原發文者討論的
議題或方向,刻意的依此被曲解的議題追著原發文者噓文,這樣的行為不算引戰?
C.版主buddhanature對另一檢舉文(#1CFqV8c0)之處理
本人檢舉poohkoala以「寫偽學術文人」此一針對性之文字暗諷本人,此一相同事
件在日前才由小組長判決(#1C1FgG6_)認定poohkoala人身攻擊,但此次同樣的人
身攻擊事件,buddhanature版主卻以「係針對pds1回答,並非針對momorlyca進行
攻擊」、「乃針對先前請先前請前板主水桶他之其他板友發表看法,並非針對
momorlyca板友進行攻擊」而帶過。
如果單純回應其他版友或對之前事件做一單純的陳述,為何還要刻意拿「寫偽學術
文人」一詞來指稱?日後只要是回應A版友的文章中故意指涉B版友是騙子,是否
也可循buddhanature版主此處之判例來認定此一陳述只是單純回應A版友,而非針
對B版友進行人身攻擊?
D.版主buddhanature對另一檢舉文(#1CFrj9Nv)之處理
針對poohkoala於版面公開檢舉本人「影射六祖惠能之徒眾為魔」一事(#1CFqfJ3O)
,此係錯誤詮釋本人回文(#1CFq8b74)之檢舉,本人也隨即對此一檢舉做出澄清
(#1CFqmfMi)。
buddhanature版主對於本人檢舉他人之案例皆會協助被檢舉者搜集資料與幫忙回應
(如:#1CFs8ezg),然對本人之任何說明、澄清或是解釋似乎視若無睹,進而依據
poohkoala之檢舉對本人水桶──版主到底是「某一被告方的律師」還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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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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