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字典派與語境派的人身攻擊見解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恩典)時間15年前 (2009/12/04 11:55),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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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我不曉得 Trunicht 有沒有辦法實作這樣的概念,但我恐怕是沒有辦法。 : 語言固然透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下使用,就會有不同的意義, : 但在公眾的討論板上面使用語言,就必須要營造一個共通的情境來理解語言, : 否則若對語言缺乏共識,溝通與理解本身就難以成立,更惶論判斷。 : 會選用教育部字典或維基百科來作為參考資料,純是因為參閱者眾,公信力高。 : 相較於其它對於語言解釋的進路,有更高的穩定性,也方便語言的操作。 : 將這樣的參考資料作為判斷的標準,雖不完美,卻是優於其它的標準。 : 至於要探討一個「發言者」對該語詞的理解,或是探討一個「閱讀者」對該語詞的理解, : 立意雖良,對我而言卻無法操作。我沒有讀心術,也無法看透別人的心思, : 因此我只能從文字以及一個公信力高的進路去了解語言,並依此判斷。 不過我覺得引述教育部字典或維基百科常會有一問題, 就是該字典不夠完備, 不夠含蓋該發言者使用此語詞的用法。 我的意思是, 發言者使用 "A" 語詞, 而若使用一本完備一點的字典, "A"語詞的意思可能有十種, 而教育部字典只給了5種, 但是發言者的用法可能在第七種, 沒有含括在教育部字典給的5種當中, 但這正在使用的第七種可能是人身攻擊或漫罵, 而這時引述字典說明它沒有人身攻擊便不是十分恰當了。 問題似乎於, 要說明有漫罵時, 引用字典是個好方式, 但是要說明沒有漫罵時, 引用字典可能用處不大, 因為就算字典裡沒提到該用法, 但該用法可能是網路社群的常用用法。 這時我倒覺得板主可以直接裁量, 該字該用法無人身攻擊, 而讓申訴者去尋找說明它有人身攻擊的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107.35.152

12/04 12:17, , 1F
找這麼冷門的謾罵詞也蠻強的...
12/04 12:17, 1F

12/04 12:37, , 2F
我認為申訴者也可以引用其它的來源作解釋。
12/04 12:37, 2F

12/04 12:38, , 3F
steelfinger 板主在 #1B5zqlnY 也引用了其它來源的資料。
12/04 12:38, 3F

12/04 12:38, , 4F
如果找不到任何參考資料佐證,也許那樣的用法並不適當。
12/04 12:38, 4F
文章代碼(AID): #1B68WamC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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