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基督信仰板判決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6年前 (2009/12/03 23: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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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之銘言: : ※ 引述《jerryen (肚咕求睡)》之銘言: : : 基督信仰版版主對人身攻擊的判決無一致標準 : : 因此我提出申訴 : : 相關事實如下: : : 1.我在#1B4zYa8I申訴有人對我人身攻擊,質疑我是神經病 : : 2.板主在#1B4-YvTE回應申訴駁回 : : 原因為 : : 1.別人質疑我神經病是合理的 : 我駁回的理由如下 : -------------------------------------------------------------------- : 天主教板1Av6izMS及1AvK-b4o有回答過你的問題,你也有推文,證明你有看到 : 那麼你還來基信板發同樣的文章,問同樣的問題 : 那麼根據強迫症跟失讀症的定義,T板友懷疑你有這二種病,所以才會一直問同樣的問題 : 這並不會不合理,連我都這樣懷疑,不然會一直跳針發文真的很說不過去 : 雖然我不是專業的,但你看來應該不會是失讀症啦,但強迫症倒是有可能 : 你確定你不用去看相關類科的醫生嗎?搞不好你有這樣的問題只是你不知道 : 早點接受治療會比較有幫助 : 人身攻擊不成立。以上。 意思就是: 1) 你認為「強迫症」和「失讀症」並不屬於「神經病」,所以不算是人身攻擊? 2) 對 jerryen 提出這樣的疑問是建立在一定既有事實上所作的推論, 並且「強迫症」與「失讀症」在社會觀感上不是明顯污辱謾罵的用詞? : ---------------------------------------------------------------------- : 我想請問組長,我的判決哪裡有提到神經病這個字眼? : 是jerryen自己擅自把「強迫症跟失讀症」解讀成「神經病」 : 然後再說我判決前後不一,跑來這裡申訴 : 另外我判決的依據就是板規,而基信板板規原本就授與我自行認定的權限 : 況且我每次判決都會做出說明,如果板友不服大可提出上訴, : 如果上訴了就請組長自行做出判定,我不認為我還有做第二次說明的必要 : 更遑論還得提出根據 有人上訴,我就會請板主提出解釋。既然上訴就表示原本判決的理由沒有被接受。 作為組務理當盡力協助板主與板友作有效的溝通,並尋求看板使用上的共識, 在較有建設性的途徑失效以前,我不會隨意憑自己的判斷就作出新的判決。 如果你自願在組務板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機會,我也很難從分散開來的判決, 去了解兩個判決當中被重視的相同點與相異點,可能會導致我被上訴者引導, 這不是我希望的,因此我仍然希望板主可以在有上訴的時候對判決多作解釋。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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