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佛教板亂浸水桶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麥子)時間16年前 (2009/10/15 1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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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ormolyca:小組長在撤銷haryewkun對chuit的判決之後 並未及時依 : → mormolyca:正確的名目處置chuit 何以當時仍堅持繼續讓chuit水桶? : → mormolyca:針對此一部份 haryewkun可有任何疏失? : → sitos:目前已將所有處份之理由補齊。 : → mormolyca:我只想知道haryewkun這樣的行為是否有任何的行政疏失 這樣做的確是有改善的空間,但不解除水桶是我的決策,所以是我的行政錯誤。 我不會稱這樣的動作是「疏失」,因為一開始我就知道會造成這樣的問題。 這是當時我覺得最妥當的作法,也是現在我覺得最妥當的作法。 當時 haryewkun 板主已經告訴我處份的理由,並且認為這個處份是恰當的。 同時我也認同 haryewkun 板主的看法,因此我認為這個處份應該要繼續。 雖然處份基於其理由是恰當的,但對於原公告理由卻是不恰當的, 為了要先處理原本的檢舉事項,因此 #1Aq5yvVl 說明了原處份不恰當之處。 但既然已經認為處份要繼續,理當立即給予正確的理由,並且保持原本的處份。 這部份由於當時 haryewkun 板主正在整理相關的規定,因此沒有馬上另外公告, 這部份雖屬不妥,但相較於在完全釐清問題前,公告不正確或不清楚的理由, 可能帶來後續的傷害,我當時仍要求 haryewkun 整理清楚以後再發表。 考慮到當時除了 chuit 板友的發言外,其它人的發言應如何處份也正在進行, 如果在第一時間補上 chuit 的處份理由,卻未對其它人的發言作出一視同仁的處理, 勢必又會引起其它的爭議,為了避免相關的問題不斷擴大,因此希望整理完整一起公告。 當時我採取折衷的方式是,由我說明 chuit 被處份的理由與原公告不符, 因此原公告的處份應撤銷。同時也說明 haryewkun 板主仍認為 chuit 的發言違反板規。 如果對於此一案件的處理有其它建議,歡迎提出。 如果認為我的處置不當,請向群組長申訴。謝謝。 :)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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