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佛教板亂浸水桶

看板HumService作者 (從菩提樹下走過)時間16年前 (2009/10/08 21:4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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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關於 chuit 發言的部份,我目前較認同 chuit 為自己辯護的說法。 : : 以下將四點分開論述: : : 扯半天:係指此一討論或論點持續一段時間,雖然此一用語有貶抑的意味, : : 但卻沒有明確的證據說明是對發言者的貶抑,或單純只是對意見本身的不認同。 : : 通常使用扯半天時,指的是發言本身不合理或無法融貫,未必是針對發言者。 : : 在K第一時間的貼文來看:重點乃在「貼文」而不是K,也算不上是針對個人。 : : K在引他人解釋三災文章:指的乃是引用文章的舉動本身,並非針對個人。 : : 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乃針對積極發文回應的目的提出疑問,也未到針對個人。 : : 以上的針對個人係對個人的人格、身份或其它與討論無關的部份作評論。 : : 但目前閱讀下來,討論本身仍是圍繞在論點,而不是討論者本身。 : : 不曉得 haryewkun 板主是否有進一步的證據說明, : : chuit 板友上述的發言乃針對個人發言,而不是針對論點本身批評? : 請問小組長,是希望我解釋為什麼當時我認為這是針對人發言,還是問我對 : 此決定是否有異議呢? : 如果是問我對此決定是否有異議,我是沒有異議。一切照小組長的判決去走 : ,請小組長下達進一步的指示。 : 另外,solarjeff及beyondband45這兩位是否違反版規,也請小組長指示。 haryewkun 看不懂小組長的裁示? 有關solarjeff及beyondband45這兩位是否違反版規, 小組長裁示意見為請mormolyca 及 datoguo 先至Buddhism 檢舉, 由Buddhism 版主判決。 如mormolyca 及 datoguo 不服Buddhism 版主 對solarjeff及beyondband45的判決, 則再向組務版進行申訴。 以上表示,小組長尊重Buddhism 版主的裁判權。 : 但如果是問我個人對chuit哪段話的看法,我還是認為chuit那段話是針對 : solarjeff這個人所作的回應。 : 從文章來說,chuit先引述了solarjeff的文章,第一句是“扯半天”,再一 : 直說到“不知道S忙個什麼勁?”,所以這很明顯是對solarjeff的回應。 : (論點沒有生命,它不可能自動自發的“扯半天”,能扯半天的必然是人) : 所以連接起來,只能是“solarjeff在那邊扯半天、也沒看到世尊的重點” : 再怎麼也不可能說“solarjeff的論點在那邊扯半天、solarjeff的論點看不 : 到世尊的重點”。 所謂的「我還是認為chuit那段話是針對solarjeff這個人所作的回應。」 基本上在#1ApOOCDU中, 小組長已經明顯否定了haryewkun的裁判。 小組長在#1ApOOCDU中, 表示希望haryewkun能夠提出新的證據, 來裁定對chuit的原判決是否合理。 原則上仍尊重haryewkun提出新證據的權利, 而haryewkun卻沒有提出任何新的證據, 而直接挑戰小組長的裁判, 顯然缺乏對小組長裁判應有的尊重。 在現實生活上,haryewkun的行為被稱作「藐視法庭」 小組長據此,有權剝奪haryewkun的辯論權及裁量權。 說得更白話點,就是吊銷律師執照,或是免職檢察官職務。 基本上,想把版主的職務做好, 不是只要有熱心和專業, 還需要裁判邏輯和法律常識。 : 或者這樣說:如果有人quote版友A的文章,然後在下面說“狗屁不通”、“ : 胡說八道”,他沒有聲明誰狗屁不通,難道這樣也是可以被接受嗎? : 我們再看過去chuit曾經對別人做過的檢舉: : #194yRqm0 : ● 237 s 11/07 chuit □ 檢舉 SkyElder :我呸 : 檢舉 SkyElder :我呸 : 上次有版友使用這個呸入水桶 : 不知道這次版主是否會處理? : #1AlBrFtm : ● 262 s 9/25 chuit □ [檢舉] sheng530220 人身攻擊 : : → sheng530220: 所以才又吃大乘佛教的飯跟薪 218.171.144.159 09/18 20:41 : : → sheng530220:水,又這樣子毀壞大乘佛教嗎? 218.171.144.159 09/18 20:41 : 指出「無餘涅槃」及「無餘依涅槃」梵語都是 anupadhisesa-nirvana : 這跟毀壞大乘佛教有什麼關係? : 以上違反版規第四條, : (1)個人的工作進行挑釁 (2)作不實毀謗 : 請版主處理 haryewkun 作了一個非常「失格」的舉動,就是翻舊帳。 還是翻自己的舊帳,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弄髒自己版主那閃亮亮的招牌。 第一, 在法律上,haryewkun 所舉出的二項個案都已經結案。 同時也與本次的檢舉沒有直接關係, haryewkun 翻出這些舊帳,只會讓人覺得: 「這是在幹嘛?當是男女朋友之間的吵架喔?」 第二, chuit 都是根據板規及判決先例而進行檢舉, 版主同樣也是根據板規及判決先例而進行判決。 不管haryewkun 有沒有參與上述二件個案的裁判, 都顯示不尊重板規及判決先例, 同時也是質疑裁判上述二件個案的版主之裁判權。 如根據haryewkun 的表示意見, haryewkun 為上述案件的裁判者之一, 如今卻質疑自己的裁判。 haryewkun 是否堪任版主, 恐怕有待更進一步的討論。 : ----------------------------------------------- : 如果沒有說出對象,就是沒有指定對象,那麼上面兩位版友,是不是也可以 : 這樣辯解: : 我說呸,又沒說呸誰; : 我說吃大乘佛教的飯跟薪水的人毀壞佛教,又沒有說那個人是chuit你? : 但chuit卻發文表示這是挑釁,檢舉這兩位版友,要求版主處理。 : 版主也的確將這視為對chuit挑釁而處理了: : SkyElder則是被取消一個月的言論權。(公告者是virulous版主) : sheng530220是以版規四警告一次。(公告者是我) : 所以chuit的發言,如果要以“並無貶抑”來辯護,那也罷了,但怎麼能夠 : 以“並無明確說明是針對誰”來辯護呢? : ----------------------------------------------- :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再次強調,我對于小組長的處置並無異議。若小組長有 : 指示,我會完全按照小組長的指示去做。 : solarjeff及beyondband45這兩位是否違反版規,也請小組長指示。個人亦 : 無異議。 -- 諸行無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滅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滅滅己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滅為樂 Tesam vupasamo sukho. 從菩提樹下走過 http://www.wretch.cc/blog/edhar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5.11 ※ 編輯: chuit 來自: 123.192.75.11 (10/08 21:53)

10/08 23:22, , 1F
邈視法庭條件咧?條件未說明以及是否滿足就下此論斷...
10/08 23:22, 1F

10/08 23:24, , 2F
我好奇誰教您使用這些官冕堂皇看似嚇人的法律用語啊...
10/08 23:2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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