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水桶的期限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時間19年前 (2006/06/28 17: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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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天主教版主)》之銘言: : ※ 引述《aqwertqaz (...)》之銘言: : : 你要人不能在你的板上討論板務 : : 那就該在這裡回答我提出來的質疑 : : 謝謝 : : 這我想請問 : : 我什麼時候第一條板規違反三次了 : : 你一次就對我永久禁言處分 : : 網友可以在Christianity板找一下我的文章 : : 你6/2上任,6/13就對我永久禁言處分 : : 才十天而已 : : 而其中我有一個星期6/5~6/12都沒有發文 : : 這段期間我有發文的時間才"四天"而已 : : 怎麼個"違規三次"了 : : 請你來說明一下 : : 謝謝 : : 拿你自己說的話 : : "不是對自己人比較寬待,而是對你比較嚴苛 : : 因為你前科累累,從以前在宗教板我就知道了" : : "精確的講,是除了你之外的人,我都很寬待 : : 並非只有對基督徒寬待而已" : : 你自己都明說是為了以前在他站的爭執針對我比較嚴苛 : 如果要犯的話,一個小時足矣,根本不需要十天。 錯了 實際發文期間只有四天 而水桶處分的理由是說我"重複發文" 四天發文可以算三次重複發文嗎 請問你一次違規要怎麼算 當然得如他對待其他網友違規一樣 有發出警告處分才算一次 而他是"第一次的處分"就是永久水桶 這違反他自己的規定 "1.第一條板規違反三次 永久水桶" : 如果你換了ID但乖乖遵守版規,根本不會有永久水桶。 你搞錯了 那位版主在我用另一個ID後 馬上以投票方式對我另一個ID一樣永久水桶 他跟我在他站有宿怨 你大可以自己問問他 他當了版主就打算永久阻止我的發言 因為我批判聖經申命記二十章屠城擄掠強姦婦女內容的罪惡 是讓他們感到很難堪的事 : 但你還是幹一樣的事,你讓人不得不支持版主浸你水桶。 : 這是你自找的,怨不得別人吧。 : 我也認為版主針對你辦的那場投票有因人立法之嫌,但為何你的所作所為會讓 : 版主要因人立法呢。 : 如果你遵守版規並平和的參與討論,根本不會有這樣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73.177 ※ 編輯: aqwertqaz 來自: 220.130.73.177 (06/2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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