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 竹 某 出 版 社 ─結束&勞資簡單教程

看板Hsinchu作者 (楓江)時間7年前 (2016/10/11 00:21), 7年前編輯推噓13(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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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通相關評論: https://goo.gl/fxntDA http://paste.plurk.com/show/2446457/ 5/5更新部分管道(重要) http://line.me/R/ti/g/qfMe-65Hpf 這是曾經的受害者組成的,如果有需要求助請進,常年開啟 最新的不平等合約 「若乙方任意離職,未工作至約滿日,則乙方將支付甲方2個月薪資,作為人員 培訓之教育費用。」 「合約期滿,若乙方要離職,須在離職前1個月提前告知,並交接兩週,始完成離 職手續,否則視同未離職員工。」 同樣不會主動公開、主動站內名字,欲知名字請往前翻or自己站內 前因: #1LiEImwp (Publish) #1Lm4P4jT (Publish) #1NLeSWWH (Publish) #1NOhC2Kt (Hsinchu) #1NOsmWnZ (Hsinchu) #1NV9thMo (Salary) #1NbPTbQ5 (Hsinchu) #1NjMynlp (Hsinchu) #1NwCl2S0 (Hsinchu) #1NwFO378 (Hsinchu) #1NyWzmMS (Hsinchu) 恩,簡而言之,結束了 感謝一路上提供給我們建議的人,願意幫助我們的承辦人員 不論是法律上的見解、相關錯誤觀念的修改等等 能夠這麼順利結束,真的很謝謝那些人 先打我們一連串以來到底做了什麼事,當作其他人以後的參考吧 (雖然希望不要) 首先,我們去了勞工處,他那邊總共有三個程序可以做:申訴、調解、檢舉 基本上三個程序可以並行,然後申訴並非每個縣市都有請注意,以下簡述程序 (一)申訴 勞工局會請我們填寫單子,上面寫相關事實,然後發函 總共會發兩次函,每次都有七天的說明期,雇主每次都需要回一份帶有大小章的說明函 會有這個程序是告訴雇主我們正在透過公家單位討錢 希望能夠提醒雇主在這個程序後就結束 (二)調解 進行調解是為了同樣是為了避免興訟 雖然以我們為例是在浪費時間,雇主直接用出國為由拒絕出席 部分金額大的人能夠在此次調解完後,有機會能委託法扶等等 (三)檢舉 檢舉完後,勞工處會去做勞動檢查,然後開罰 以我們為例,我們有額外給承辦人員我們的勞保資料&一些離職日期 因為有些雇主會給假資料 至於速度快不快,恩,基本不能算快,請不要有太大希望這樣 感謝新竹市顏議員願意替我們去盯勞工處,雖然很可惜在開罰前夕結束了 再來,就是訴訟了 恩,因為已經用盡能用的話就剩這個 但要注意以原就被,所以是要到被告那邊開庭唷 以及原告要提供資料證明自己的是對的 寫狀、遞狀、開庭、宣判 被告要寫公司+法代(單純要求給付薪資) 不要像我智障第一次寫錯被告(寫成老闆) 第一次開庭因為調解失敗轉言詞辯論 之後就要求,恩,總之我們拿到錢了 因為各種原因,我們拿到錢了~請灑花,懂得就懂D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鼓勵沒拿到錢的人去做這些事 前前後後四個月過去了吧 應該?我也不記得了 這是一個持久戰 我們幸運結束了 我也忘了一開始是什麼時候了 不知道說什麼 只好再次感謝那些給予我們意見的版友、承辦人員、律師, 謝謝你們,我們結束了 *小補充《諮詢管道》─主要是1、2、好心版友還有版主大大 (1)pttlifelaw版,但發文前請注意版規,我自己是情況到了很簡單需要抉擇時 跑去問了一下版友的意見,才做了決定 (2)法律扶助基金會,我不確定是不是各地都有分會,需要先打電話預約, 這一周預約下一周直到額滿的機制 (3)律師公會(但要看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我們的是在法院內 (4)各地相關免費法律諮詢,需要自己尋找,這個就是因地制宜了 (5)部分律師事務所有提供簡易線上諮詢,同樣須自己找 (6)勞工局部分縣市聽說有試辦律師諮詢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2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76116487.A.D32.html ※ 編輯: sky820812 (36.228.121.71), 10/11/2016 00:22:26 ※ 編輯: sky820812 (36.228.121.71), 10/11/2016 00:24:58

10/11 00:38, , 1F
辛苦了 好好休息一下 再出發吧!
10/11 00:38, 1F

10/11 00:55, , 2F
所以針對給假資料那塊仍沒有罰則.只有給付應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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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0:55, , 3F
就結束了嗎
10/11 00:55, 3F
因為那位卡在開罰前夕處理了,以程序上講我們必須撤銷 勞工局去做勞動檢查是針對「申訴薪水未給」而非檢舉 雖然我覺得有點微妙

10/11 03:02, , 4F
樓上別懷疑,勞工爭這麼久就只能拿回應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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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3:02, , 5F
相反的,公司爭贏或勞工嫌麻煩放棄,他們就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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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3:04, , 6F
至於罰則就是發個公文要你限期改善,改完就沒事了
10/11 03:04, 6F
是的,我們從六月申訴到現在好不容易要開罰前,那位處理了 所以只好放棄,但那位受到的教訓大概是心理非常不爽之類的

10/11 08:27, , 7F
持續幫你加油!!!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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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29, , 8F
支持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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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43, , 9F
辛苦了,終於要回自己應得的工資
10/11 08:43, 9F

10/11 08:57, , 10F
真的不公平。薪資本來就該給的,都不用罰款嗎?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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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08:57, , 11F
他別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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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弄到這樣也累了,拿回薪水後我也不想再面對那位 只希望版上的人不要去、有看到的人不要去、也阻止別人去 ※ 編輯: sky820812 (36.224.52.180), 10/11/2016 09:36:44 ※ 編輯: sky820812 (36.224.52.180), 10/11/2016 09:38:06

10/11 11:07, , 12F
謝謝你分享如此辛苦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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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1:15, , 13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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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2:24, , 14F
辛苦了
10/11 12:24, 14F
sky820812:轉錄至看板 Salary 10/11 15:04 sky820812:轉錄至看板 Publish 10/11 15:05

10/11 20:44, , 15F
辛苦
10/11 20:44, 15F

10/11 21:14, , 16F
恭喜你,終於拿到應有的
10/11 21:14, 16F
※ 編輯: sky820812 (36.227.141.36), 10/11/2016 21:44:34 謝謝各位,總之,一切ending ※ 編輯: sky820812 (36.227.141.36), 10/11/2016 21:54:17 ※ 編輯: sky820812 (36.227.141.36), 10/11/2016 22:34:16

10/12 22:35, , 17F
感謝你給大家一個開頭,相信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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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政府是站資方,所以沒罰則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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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2:37, , 19F
修法你們看看那些立委敢修嗎?公然對抗資方不要錢啦?
10/12 22:37, 19F
※ 編輯: sky820812 (36.224.53.36), 05/03/2017 18:59:25 ※ 編輯: sky820812 (36.227.176.108), 05/05/2017 22:22:27 ※ 編輯: sky820812 (36.227.176.108), 05/05/2017 22:26:46
文章代碼(AID): #1N-y07qo (Hsin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