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樓上那一篇廣告文公告...

看板HsinTien作者 (自然風)時間10年前 (2013/11/08 22:04), 編輯推噓0(3322)
留言2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ciaerin (^^)》之銘言: 分享與整理,尤其是整理的部分,對新店版友很有幫助。 被刪文水桶...還蠻替這位版友抱屈的。 誠如版主所言,這名版友的確是一文多發了,但他所發的 版也都是需要這則資訊的版啊!ex:新店版、宜蘭版、公車版。 再者,版規第四條所提的是嚴禁「商業廣告文」,且將商業廣 告文定義為衝人氣、有利益關係或者達到自身某種目的。這其 中並沒有將一文多發也列為商業廣告文判定的規則之一。 除非這名版友是都會之星的老闆,不然提供這個資訊對他來說 完全沒有任何得利 (不管是網頁瀏覽、營收還是其他) 這樣怎麼可以算是商業廣告文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6.231

11/08 21:02,
11/08 21:02

11/08 21:15,
同意...一進板看到那篇判決有點傻眼==
11/08 21:15

11/08 21:19,
真的,好大的官威喔
11/08 21:19

11/08 21:25,
同意 .. 以我來說 如果沒看到那篇文 我還不知道呢
11/08 21:25

11/08 21:25,
因為我下禮拜剛好要回宜蘭
11/08 21:25
針對版規疑義的良性討論 個人會回應.另外,若確實是做錯. 我會虛心接受 不過.在這件事情上 我必須把我的立場再次跟版友們說明~ 首先 誠如我上任之初的公告 我目前是沿用前任的版規制定.若大家認為現行版規太嚴或太鬆 在雙版主制度實行後,與第二版主共同制定修正版新版規時,版友們都有討論空間 但現行版規才上路.我也才剛接手 我是不會去改動現行版規精神的~ 所以我還是會堅持這部分的執行 就這部分.請見諒 再來.對於"廣告文"的認知 有些版友覺得這稱不上是廣告文. 那必須說:我跟部分版友就現行版規的解讀跟認知上有不同 何謂廣告? 最符合普遍的認知是: 「針對一項商品、一個概念、一個服務,所進行的傳播活動,加以說服、改變 、或加強消費者的態度或行動,而達到良好的回饋作用,就是廣告。」 c版友您自己也知道: "誠如版主所言,這名版友的確是一文多發了" 但他所發的版也都是需要這則資訊的版啊!ex:新店版、宜蘭版、公車版。 你的解讀:他不過是在大眾需要獲得的公眾資訊上po這家公司的資訊文 但就我的解讀: 在這些部分版友需要這些公眾資訊的版, 你只po "特定路線中特定一家運輸公司"的資訊 而且是在同一天.幾乎差不多時間,在這些路線相關的版放上這文 而且詳細記載...價錢優惠 這跟"針對一個產品,一個概念.加以說服、加強消費者的態度或行動"的行徑有不一樣嗎? 換個例子: 假設不才如我,跟某人將要在明天於新店某地賣包子 然後可能這陣子有人需要新店的包子資訊 假設在推噓文之外 我開了一篇名為 [資訊] 新店新的包子店即將上路 然後內文在介紹我家的包子價錢.線上採購網.還有優惠 你覺得其他版友會認為這是資訊還廣告? 當然啦,一定有版友跟我又持不同立場.. 我尊重 只是在現行版規下,我仍然會以我對"廣告"定義的理解來進行相關違規處置 若要我說出真正出發點單純的便民資訊轉貼是長怎樣 我的看法.應該是: (1) 丟個連結.稍微講一下相關時間.其它讓版友針對他提供的連結資訊連上去即可 (2) 不是只詳細介紹特定一家的資訊.而是整理好幾家相關路線客運的資訊 至於c版友討論文中說要講廣告,除非版友是該公司老闆,那才算的這類想法 個人是覺得...打廣告不是只有身為老闆才會想打,這方面你想的也許簡單了點 有些人身分跟該企業有關.或是人家拜託他發文 .甚至工讀生.想衝人氣打名氣什麼的可能性也不小 當然我不想去揣測誰誰誰的身分或動機... 我只就單純遵照現行版規執行該執行的事 如果真的該版友受到委屈.. 也可以照程序走然後看最後判定是如何吧~ 至於其他版友對我的批評與指教.只要不是人身攻擊 我是都虛心接受啦.. 目前我遵照現行版規.盡力維持版面的乾淨以及管理~ 當然不可能盡善盡美...你們的批評 我都當作是之後能讓新店版更好的動力建言~ 以上.感謝各位 -- 18057 24 2/25 ismyname □ [討論] 是不是演出名的歷史人物比較容易得獎

02/25 13:04,
看詮釋度 你看甄子丹演關羽 能得獎嗎?
02/25 13: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77.187

11/08 22:07, , 1F
支持版主 這真的小事情 文章也有備份 大家不要看太重
11/08 22:07, 1F

11/08 22:09, , 2F
真的 不要太過在意啦><" 刪文有備份阿 也有說明
11/08 22:09, 2F

11/08 22:28, , 3F
只是 這樣水桶一個月會不會太多?
11/08 22:28, 3F

11/08 22:28, , 4F
改成警告或3天或1個禮拜 是否比較恰當?
11/08 22:28, 4F

11/08 22:29, , 5F
版友真的是好心~ 我是認為一個月的判決 有點太重了
11/08 22:29, 5F

11/08 22:30, , 6F
雖然板規是這樣制定的 還是最短是一個月@@
11/08 22:30, 6F
原PO已有寄信給我 經審核後會從輕判決 改為水桶兩周. ※ 編輯: nuturewind 來自: 111.240.177.187 (11/08 23:15)

11/09 02:54, , 7F
說真的 客運這種東西一點也不廣告 你吃飽太閒?
11/09 02:54, 7F

11/09 02:54, , 8F
會搭客運的人這麼多 那以後乾脆一些美食文都禁止
11/09 02:54, 8F

11/09 02:55, , 9F
反正PO那些美食不就在替美食店家打廣告
11/09 02:55, 9F

11/09 12:01, , 10F
我在下面已經有回應"心得"跟"廣告"界定的文章了~
11/09 12:01, 10F

11/09 12:53, , 11F
店家找寫手發心得文的事件應該已經不是新聞了
11/09 12:53, 11F

11/09 12:54, , 12F
新店版也有過假藉心得文偷渡廣告文...
11/09 12:54, 12F

11/09 12:55, , 13F
真的要禁,可以連交易文一起禁...
11/09 12:55, 13F

11/09 22:07, , 14F
大眾運輸也算廣告 範圍太廣了吧
11/09 22:07, 14F

11/09 22:14, , 15F
這部分討論串我想我該聲明的立場已做聲明.對現行版規
11/09 22:14, 15F

11/09 22:15, , 16F
以及我裁量上判斷質疑的朋友可先看完整個討論串.如果
11/09 22:15, 16F

11/09 22:15, , 17F
還是覺得想批判或認為不妥.只要不是人身攻擊.我都會
11/09 22:15, 17F

11/09 22:16, , 18F
視為未來進行類似判決前的意見參考,也虛心接納.但是
11/09 22:16, 18F

11/09 22:16, , 19F
我就不再多作回應了.也感謝大家的意見
11/09 22:16, 19F

11/10 00:12, , 20F
執法蕭規曹隨的說法實在荒謬 之前就吵過公告文未言論
11/10 00:12, 20F

11/10 00:12, , 21F
飽和 直接禁推文根本就是為了撲滅異議之聲
11/10 00:12, 21F

11/10 00:13, , 22F
請板主思考 越是想消音 就會有越多反撲
11/10 00:13, 22F

11/10 00:14, , 23F
公告文本來就可以讓大家理性討論 如果沒禁文
11/10 00:14, 23F

11/10 00:14, , 24F
豈會有後續讓板友貼文討論 佔用板面 同時以為戰火又
11/10 00:14, 24F

11/10 00:15, , 25F
回歸新店板的疑慮?建議版主三思,同時解除公告文禁
11/10 00:15, 25F

11/10 00:15, , 26F
推文作法。
11/10 00:15, 26F

11/10 00:33, , 27F
不然照這種程度,未來大家有得吵了..
11/10 00:33, 27F

11/10 01:32, , 28F
推面對
11/10 01:32,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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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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