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香港雇用法律問題
各位好
想請懂香港法律的人幫忙解答
小弟交個女友大陸人
在香港念書
日前找工作(以學生身分((學生簽證)
跟對方簽了一個合約
他簽完馬上後悔,似乎無法取消
合約開始期間為2013.04.25~2013.12.30
在香港工作要拿到工作簽證才可以工作
在學學生是不能工作的(除非暑期有拿到個什麼證件之類的)
目前所知~在學期間可以簽約但是不可以工作
否則為非法勞工~雇主為非法聘請勞工
想問~這份合約是否有效?還是說改時間即可?改合約是否要雙方同意?
目前她不想要繼續在那地方工作了
所以想問看看能否證明第一份合同無效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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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3.23.49.20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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