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香港雇用法律問題

看板Hong_Kong作者 (執子之手...)時間11年前 (2013/05/31 14:3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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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懂香港法律的人幫忙解答 小弟交個女友大陸人 在香港念書 日前找工作(以學生身分((學生簽證) 跟對方簽了一個合約 他簽完馬上後悔,似乎無法取消 合約開始期間為2013.04.25~2013.12.30 在香港工作要拿到工作簽證才可以工作 在學學生是不能工作的(除非暑期有拿到個什麼證件之類的) 目前所知~在學期間可以簽約但是不可以工作 否則為非法勞工~雇主為非法聘請勞工 想問~這份合約是否有效?還是說改時間即可?改合約是否要雙方同意? 目前她不想要繼續在那地方工作了 所以想問看看能否證明第一份合同無效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3.23.49.208

05/31 15:16, , 1F
打去勞工處問, 僱主有義務確認受僱者可以合法在港工
05/31 15:16, 1F

05/31 15:16, , 2F
作, 所以你女友如果不能工作, 僱主也有責任
05/31 15:16, 2F

05/31 15:25, , 3F
目前是...不想在那工作-.-
05/31 15:25, 3F
文章代碼(AID): #1Hg4HBvC (Hong_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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