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未曾與全國Top家教社接洽過的我也被告了
Ya 不起訴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一直到剛剛我才得知
: 我母親又收到了一張桃園地檢署法院的傳票
: (至於為何是我母親收到 請見http://0rz.tw/EQX2F )
: 同一案子
: 不論究竟是什麼原因或是有心人士使用了什麼手段
: 對我來說這只是加深了母親的不諒解以及心中的怒火而已
: 這一系列全國Top家教中心負責人「吳家洋」先生
: (資料來源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臺中地方法院 民事)
: http://niceservice.idv.tw/best/pay.htm
: 與PTT家教版使用者(家教老師)之訴訟與糾紛
: 究竟孰是孰非?
: 究竟是誰在惡搞誰?
: 哪邊以法玩人?
: 在司法單位有結果出來前我(在這篇)暫不評論
: 但相信在每個人心中都有答案
: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 話說剛剛終於跟我新收到的通知書的聯絡人連絡上了
: : 結果就是我又被全國Top控告了一宗新的妨害名譽
: : 而此案之被告似乎也不只一人
: : 全國Top去地檢署控告 地檢署請八德分局偵查隊約談我做筆錄
: : 而且承辦人跟我說現在還不能移轉到台北來
: : 我這下一定要去桃園一趟 囧
: : ※修正:
: : 後來才想起來向承辦人問這筆錄是屬於地檢署哪個案子的
: : 一問才知道原來跟我上次去桃園地檢署是同一個案子
: : 所以可能不是一宗新案
: : 而這鳩竟是怎麼回事
: : 要等到禮拜一上班才有得問了
: : 結果對方回應說輪休沒有職務代理人這種事
: : 我直到剛剛才找到該案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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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9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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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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