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有一些關於版主執行版規及版務的問題

看板HomeTeach作者 (FF7Forever)時間13年前 (2012/12/05 23:46),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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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rosaki1986 (黑崎修)》之銘言: : ※ 引述《ff7forever (FF7Forever)》之銘言: : : 1.據我所知現在徵師文若觸犯性別限制的會罰以水桶水桶1個月+劣文1篇 : :   : : 而版主也有確實依此罰則處罰各犯規者 : : 但為何版主在處罰公告文中只會寫上水桶而不會註記劣文呢? : :  是懶得打上去還是跟個人隱私有關? : :  還是有其他考量因素? : 劣退已經在劣退中執行,併會退信通知到該人信箱 : 故不在公告上在打一次 可是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 (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所以這法條內的「處分」沒有包含劣退嗎@@? : : 2.小弟在查詢此版之公告處罰文時發現2011/02/01~02皆無任何犯規文受處罰 : : 但依本版的犯規文出現頻率之高 很難讓人相信這2天多合計68小時內會完全無人違規 : :  請問版主這當初是怎麼回事呢? : :   : 若你覺得去年二月有任何疑問應該要立即性的提出 : 而不是等到過了一年多的現在提問 我......我去年二月的時候還不是Hometeach的常客 或是可以說幾乎沒上過Hometeach版 而且當時我在當兵 另外我有說了 我是「現在」在查詢過去的公告處罰文時發現了問題 我並沒有等了一年多才提出來好像找碴 這部分版主你有誤解 Orz 我確實是看到問題後立即性的提出的 難道在這個版上的版友沒有調查並試圖了解這個版的歷史 以及請版主還原真相的權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99.40

12/05 23:49, , 1F
話說回來就算我真的是故意等了一年才問
12/05 23:49, 1F

12/05 23:50, , 2F
就會像版主說的不行問了嗎@@?
12/05 23:5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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