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問刑分講義上關於不法意圖必要說與不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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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ppman (*^_^*NN惽 N)時間20年前 (2005/06/26 18: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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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請教一下.... 泰山幫幫主,林鼕鼕,雙林,..... 這幾個是指誰阿:P. Thanks.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53.115.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愛喔~~~)時間20年前 (2005/06/24 20: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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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被詢問之後再去請教研究生以及台灣本圖以及月旦,. 我覺得應該是沒有啦!. 小堅哥肯定沒有,泰山幫幫主也沒有,林鼕鼕也沒有,. 陳阿平也沒有,雙林更沒有,張阿卿應該也沒有。. 小柯和鄭阿哲我不熟,應該也沒有吧!. 結論請參照安卓學長吧...這是日本的爭議,. 我們留日學者又沒幾個,德國好像沒這個說

推噓0(0推 0噓 11→)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drogyne時間20年前 (2005/06/24 16: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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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婆搶答一下,其實大多數學說爭論都不是台灣學者提出的。在台灣比. 較常見的是代理人的戰爭。不過如果參考實務見解的話會有不少神奇的、「. 具有原創性的」爭論。. 要找到這些學說的第一手文獻,就國內的圖書館而言幾乎是不可能。把. 幾本主要教科書拿出來,行有餘力的話把外文教科書拿出來翻翻就大概都會. 有。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gdog (pigdog)時間20年前 (2005/06/24 15: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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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教過研究生,據說國內沒有人主張不必要說。. 其實不必要說有兩種,一種是主張只要有故意,不需要有目的(意圖)。. 另一說則比較精細,其主張雖然在責任領域需要有雙重故意,但原則. 上仍舊需要靠解釋在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中找到得對應的客觀事實。. 這種說法若貫穿到所有的目的範、傾向犯、表現犯時,就是我所
(還有30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kawa (Skyline GTR V-spec II)時間20年前 (2005/06/24 12: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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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敝人要寫報告. 想要討論這方面的問題. 可是在論及所謂 通說 必要說 不要說 的時候要註明出處. 所以想請問老師. 怎樣可以找到有那些學說的文獻?. 還是說.....其實那些學說爭論根本不是台灣的?. --. 疾如風 徐如林 攻掠如火 不動如山.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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