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歷史板板主判決不公

看板HisService作者 (鱈魚)時間1年前 (2024/03/17 19:10), 1年前編輯推噓21(2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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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liao1990 (j)》之銘言: : 申訴人ID: : jackliao1990 : 被申訴人ID: : DarthCod : 申訴原因說明: : #1bzOJ9GR (historia) : 推 mshuang: #1bx6lVvD 版規 11 條 全文轉載 無40字心得03/09 23:55 : → mshuang: #1bx7KmA 板規 11條 全文轉載無40字心得03/09 23:56 : 應為#1bx7KmA- : 推 mshuang: #1bweoILw 版規 11 條 全文轉載 無40字心得03/09 23:58 : 鬧板,三個月,刪文 : 我被檢舉轉錄沒附上心得 : 但實際上三篇文章內文都有附上心得 : 完全沒有違反板規11條 第 11 條 轉錄文章 轉錄文章,有取得原作者同意之責任。 發文違反者,刪文並水桶兩週。 站內文章須由看板直接轉錄, 外站文章、新聞不得由看板轉錄,並需註明作者與出處。 轉錄文章需附上40字上心得。 違者發文後24小時內得改正,未改正者警告,文章刪除。 轉錄文章之內文與推文,由轉錄者負板規規範之責。 違反者依違反板規處置。 這邊違反的部分是 1.沒有取得原作者同意 2.外站文章由看板轉錄 與原檢舉人的40字心得部分無關 之所以判鬧板的原因是 1.申訴人曾在板務討論文中推文與其他板友爭論本條板規, 且持有維護本條板規的立場 2.申訴人近期曾因本板規而被水桶過,但是仍然持續且大量以此方式轉貼 因此判斷申訴人是在充分了解該條板規的情況下刻意違反板規,有鬧板情形 : 公告說刪文 : 結果板主現在也還沒刪文 這部分是我的疏失 不過既然已經申訴 那就等組務判斷後再決定是否刪文 : 發三篇文就算鬧板 : 如果是因為洗文算鬧板 : 那請問其他發文頻率更高的板友都算鬧板嗎? : 歷史板根本沒有板規明確規定怎樣算洗文 : 沒說明清楚處罰原因就判下去 : 莫名其妙 : 申訴證據: : #1bx6lVvD : 文末有心得:"心得:漢彌爾頓夫人為了生存下去 嫁給自己不愛的年老貴族 其私生後代依據? : 也沒有繼承權 只能潦倒度過餘生" : #1bx7KmA- : 文末有心得:"心得:為了不傷害師母 布拉姆斯選擇默默離開 四十年不見面 所有寫給師母的 : 都沒有寄給對方 縱使大部分來往書信都被他燒掉 留下來的情書都十分動人" : #1bweoIL : 文末有心得:"心得:跟畢達哥拉斯定理不叫商高定理一樣 畢達哥拉斯雖然不是最早發現者卻 : 研究者 明安圖沒有進一步研究卡塔蘭數 當然不能享有命名榮耀" :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 是 : 昨晚寄信後 板主就將我的信刪除 他不但沒回信 丟水球也不理 1.我今天下午才閱讀信件,並沒有刪除 2.理論上應該無法查看他人是否刪除信件,只能確認有沒有未讀信件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98.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10673814.A.79C.html

03/18 09:36, 1年前 , 1F
請問板主你是怎麼確定"沒有取得同意"?如果你沒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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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6, 1年前 , 2F
確證據就判下去 就是違反是民主法治國家的SOP
03/18 09:36, 2F
下面是你跟Reewalker說的話 ------------------------------------------------------------------------------ : jackliao1990: 1.凹這麼久你還是無法保證文章沒營利 著作權法36條 03/01 21:30 : jackliao1990: 有說:如果作者沒表態則視同作者未轉讓 因此你建立在 03/01 21:31 : jackliao1990: 在腦補作者意圖的論證完全失敗 證明作者意圖和沒營 03/01 21:32 : jackliao1990: 利都一定要實際問作者 故板規正確 03/01 21:33 ------------------------------------------------------------------------------ 至少我根據這段話的解讀是你認為「沒有作者表態即視同沒取得作者同意」 如果我的解讀有誤還請您更正,但是就目前為止,板主們都是按照類似的態度處理的

03/18 09:38, 1年前 , 3F
2.你還好意思提我和reewalker吵板規11條三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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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8, 1年前 , 4F
三年多來 我們倆討論了這麼多 你為什麼都沒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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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9, 1年前 , 5F
整個過程 你和killeryuan一言不發 任由我們吵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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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9, 1年前 , 6F
你們覺得板規11不用改 我們倆的建議都不可行 好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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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9, 1年前 , 7F
表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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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0, 1年前 , 8F
現在好了 今天這個情況又回到reewalker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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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0, 1年前 , 9F
你怎麼確定轉錄文章有沒有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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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0, 1年前 , 10F
你又跟四年前一樣 你沒確定reewalker有沒有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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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1, 1年前 , 11F
就先桶他 現在同樣情況又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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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2, 1年前 , 12F
這就是你們板主五年來無視我們倆著作權爭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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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所謂「你們倆」的建議是什麼? 至少在那段期間 我只看到你一邊替板規11辯護,一邊反駁Reewalker 而且你辯護得很好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是根據你這段話來判斷有無取得作者授權的 如果我有漏掉你針對此條的修正建議,麻煩你提醒我 板規也從未禁止你利用發文或私信向我提建議

03/18 09:43, 1年前 , 13F
3.請明確定義你的"大量"是指多少 給個數字 以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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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3, 1年前 , 14F
就當判例 另外我這樣發文 收到的讚遠多於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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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5, 1年前 , 15F
mshuang以外板友不當成鬧板但你贈恨這種風格 我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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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6, 1年前 , 16F
解錯吧? 板風是你自己選的 我沒辦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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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7, 1年前 , 17F
這種文有時候需要耗費我幾周時間去寫 我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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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48, 1年前 , 18F
你要把這些都視為鬧板 應該不只刪那三篇 而是全刪
03/18 09:48, 18F
如果我真的「憎恨」這種風格,那的確會全部刪除 現在只處理這三篇,單純是因為有人檢舉而已 轉錄相關的板規從之前的板主就存在了,後續針對此條文也不是我進行主要修改而已 那當然,如果組務不反對我判鬧板,且結案時間早於4/5, 我會按照你的建議,把你出桶後PO的那10篇全刪

03/18 09:52, 1年前 , 19F
4.很顯然mshuang沒有"取得同意"的證據 不然他早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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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53, 1年前 , 20F
來了 反正你也不是看到我發三篇文才桶我 你去問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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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54, 1年前 , 21F
篇文的作者 是否同意轉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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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56, 1年前 , 22F
要定人罪需要有確鑿證據 這是中學公民教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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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57, 1年前 , 23F
反正你恨不得刪掉我每一篇文章嘛 你就每篇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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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3, 1年前 , 24F
如果你詢問作者期間覺得板規11不切實際 那你們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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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7, 1年前 , 25F
為什麼不參與我和Reewalker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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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組務提出意見之前,我並不覺得板規11不切實際,多虧了你的辯護

03/18 10:29, 1年前 , 26F
你不要以為只有今天會遇到這問題 因為mshuang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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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0, 1年前 , 27F
要刪掉我任何文章 他每一篇都會檢舉 而我以後每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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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0, 1年前 , 28F
他刪文後都會找組務出面 你不修板規11就是這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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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組務已經提了意見,那我會遵照他的意見,和killeryuan討論後決定如何修正

03/18 15:20, 1年前 , 29F
另外vanderwaal說過他要用板規11檢舉reewalker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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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5:22, 1年前 , 30F
轉錄 你這麼挺reewalker(常幫他向vanderwaal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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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5:25, 1年前 , 31F
你應該知道reewalker是會申訴到底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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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5:28, 1年前 , 32F
所以你現在不改板規11 以後reewalker會讓你忙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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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他?他還罵過我幫別人打壓他的意識形態咧! 4年來vanderwaal總計被我警告兩次,水桶兩週,平均1年1次,常? Reewalker已經五年沒轉錄任何文章了,這點你可以替他放心

03/18 16:12, 1年前 , 33F
另外有些作者不在意文章被引用一小段 引用多少算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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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3/21 21:51, 1年前 , 71F
你如果認為歷史板不需要轉文來充實看板內容 或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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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1:52, 1年前 , 72F
得調查作者有沒有同意很不切實際 那就廢掉轉錄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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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1:53, 1年前 , 73F
類或禁止全文轉錄吧 這也是一種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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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1:54, 1年前 , 74F
反正板風/板規可以自治 板友大多也沒時間看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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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1:55, 1年前 , 75F
你就訂個最高引用比例 要求板友引用原文重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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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03, 1年前 , 76F
或者要求板友只能寫原文大意/心得/摘要 有興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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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03, 1年前 , 77F
點連結去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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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06, 1年前 , 78F
至於史料古文古籍多半能全文轉錄 因為作者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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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07, 1年前 , 79F
古籍的著作權保護期限也早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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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17, 1年前 , 80F
太久遠的古書因為當時沒著作權法 因此作者生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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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22:18, 1年前 , 81F
半沒將著作權傳給後代或是授權給他人/出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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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8:34, 1年前 , 82F
至於其他板政治文板規不管好壞 他們至少有個判定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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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08:35, 1年前 , 83F
準 你沒有藉口說窩不知道然後雙手一攤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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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充一點 第 22 條 編輯文章與檢舉認定 板主未處理、或板友未檢舉前,可編輯文章以修正符合板規; 經檢舉或板主處理,則以檢舉時內容認定之。 檢舉人是在3/9進行檢舉 而申訴人的所有心得都是在3/10編輯文章後補上 因此申訴人所謂有附上心得一事也不成立 ※ 編輯: DarthCod (220.129.209.144 臺灣), 03/25/2024 20:52:04

03/25 22:17, 1年前 , 84F
24小時以內補上啊 你只看日期喔 真的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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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18, 1年前 , 85F
板規11:違者發文後24小時內得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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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23, 1年前 , 86F
你真的混到我懶得吐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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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24, 1年前 , 87F
板規比我還不熟........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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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22的意思就是以檢舉時的內容認定 如果你認為板規11可以蓋過板規22,那就請組務裁定吧 ※ 編輯: DarthCod (220.129.209.144 臺灣), 03/25/2024 22:30:20

03/25 22:33, 1年前 , 88F
沒有誰蓋過誰 這是你自己懶得修板規11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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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33, 1年前 , 89F
純粹是你凡事不了了之的習慣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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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35, 1年前 , 90F
為了教訓我 你現在才開始認真研究板規
03/25 22:35, 90F

03/25 22:36, 1年前 , 91F
五年來你有認真過一天都不會搞到還要組務幫你教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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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37, 1年前 , 92F
板規22也沒有憲法的效力
03/25 22:37, 92F

03/25 22:40, 1年前 , 93F
你現在做的事情就是處心積慮找新的判決依據以符合舊
03/25 22:40, 93F

03/25 22:40, 1年前 , 94F
的水桶長度而已 做得超明顯而且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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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1, 1年前 , 95F
因為舊的判決依據明顯就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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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3, 1年前 , 96F
你不敢正面解釋舊判決依據 閃避手法卻很拙劣
03/25 22:43, 96F

03/25 22:45, 1年前 , 97F
你避重就輕的新依據卻也被你自己五年來的不作為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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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7, 1年前 , 98F
好吧 為了給jackliao1990教訓 請你這位大爺修改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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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8, 1年前 , 99F
第11條喔 拜託拜託 看在要修理JACK的份上 認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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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49, 1年前 , 100F
我獻頭換來你修板規11也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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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2:59, 1年前 , 101F
為了符合你的習性 我建議您乾脆學MOVIE板全面禁止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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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0, 1年前 , 102F
錄好了 反正板友除了cjol也沒有這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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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0, 1年前 , 103F
他轉文的目的主要也是為了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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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2, 1年前 , 104F
板規11改成任何轉錄 一律水桶 這樣你就省下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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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3, 1年前 , 105F
反正板友多數也沒時間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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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5, 1年前 , 106F
現況來看 適合認真討論歷史的是戰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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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5, 1年前 , 107F
其實今天戰史板人氣常常比歷史板高 優文也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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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06, 1年前 , 108F
多數原因要歸功於前板主jimmy的經營態度
03/25 23:06, 10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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