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於本小組增加 徵求代書 選項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附註] 此一建議為本站創站所無 然而屬於站規方面依自治原則下放小組長與群
: : 組長管理作為之權限 參站規第二十七條如下:
: : 第二十七條(建議之處理)
: :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
: : 其管理。
: 本小組不會接受任何需要為此修改站規的建議,至少不會做第一個,更無必要
: 做第一個.
: 要去設立這種制度,也起碼該從政治類組版面開始設立起,那裡的爭端之多,
: 絕對還比我這裡更需要您所提議的制度.
這個不是推託之辭嘛
法規有不適用就當修正,哪還有要等別人先改你才跟著改
這豈非當權者用以鞏固自身權力的推託之詞
再者板主的罷免機制也有相當的問題
如HISTORIA 的O板主所言
該板只有30餘人氣
但是罷免板主卻要大大超過這個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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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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