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於本小組增加 徵求代書 選項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附註] 此一建議為本站創站所無 然而屬於站規方面依自治原則下放小組長與群
: 組長管理作為之權限 參站規第二十七條如下:
: 第二十七條(建議之處理)
: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之內容,修正
: 其管理。
本小組不會接受任何需要為此修改站規的建議,至少不會做第一個,更無必要
做第一個.
要去設立這種制度,也起碼該從政治類組版面開始設立起,那裡的爭端之多,
絕對還比我這裡更需要您所提議的制度.
--
作者外出取材,下回休刊.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2.2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