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翁曉玲是怎麼冒出來的?可以有點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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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討論那麼多,最根本的問題是:他提錯修正案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第一項:. 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得票相同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十日內重行投票. 來源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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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怎麼感覺是你搞錯. 雖然我也不太喜歡翁曉玲,但這次她是對的……. 大部分(雙首長制)國家的確是兩輪投票制(絕對多數制)比較多,也就是一定要弄到獲勝者得票過半才. 會罷休,有些國家甚至連國會議員選舉也這麼搞呢。(編按:發覺很多人誤會大部分的意思,我修正一下,不至於影響誤會文意). ※ 引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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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裡對了???. 是因為可以讓KMT獲勝所以對了嗎???. 而且可以直接跨越憲法???. 請問大部分國家是那些國家??. 說來說去永遠只有法國而以不是嗎?. 在wiki中 相對多數的國家有64個,兩輪選舉制的 只有十幾個. 還是那句話啦. 規則早就訂好了. 輸了就是在努力下次再來. 不是在那邊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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