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柯:提名的行政院長爭取立法院過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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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揆同意權 憲法可沒規定不能做喔. 所以你要說他違憲也不對. 也就是依據憲法 他可以不這樣幹. 但他要提請立法院投票同意也不是不行啊. 而且 柯P真的幹下去 是可以變成憲政慣例的. 例如現在的憲法並沒有規定內閣一定要在新國會上任前總辭. 但這個慣例依舊保留下來. 導致現在變成如果有新總統上任 內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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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柯文哲這樣搞一定會出事. 首先,立法院憑什麼接受你柯的要求投票?. 你誰阿命令立法院做事?. 第二,如果立法院投出你不要的人,你柯吞還是不吞?. 極端一點,立法院投蔡英文當行政院長,這是代表立法院的新民意. 你柯文哲選贏總統的人吞的下?吞下去如何對支持你的人交代?. 吞不下所以推翻代表立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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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原本就是這樣規定的. 院長總統提名 由立法院同意. 實行多年也很少有問題. 還是你想說以前憲法這樣規定是在搞笑?. 是某次修憲用國會的倒閣權來換取院長同意權. 結果倒閣權給了從來就沒用過(因為倒閣會伴隨解散國會). 倒是國會被拿走一定能用到的同意權. 以前有閣揆同意權,至少內閣穩定度比拿掉之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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