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談反滲透法 柯文哲自嘲:會不會選後第一個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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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只讀了反滲透法前兩條??. 你是不是忘記違法要件還有別的?. 也就是3-7條. 包含收受滲透來元的政治獻金、接受滲透來源指示遊說、接受滲透來源指示贊助. 選舉罷免與公投行為、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影響遊行集會. 3-7條才是重點阿大哥. 拜託柯粉與柯文哲本身. 法條都給我念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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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有回文了 就是整條法律都有問題. 我聽到很多有去大陸辦活動的團體或個人. 幾乎每個人都算在這反滲透法範圍內. 因為你也很難確定他是不是聽大陸指示回來參與選舉活動. 所以每個人都可以先抓 等查到沒事再放. 對某些執政黨要鬥爭別人話 這樣以經很足夠了. 讓很多人被恐嚇而必須放棄自己原來的政黨立場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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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都寫開玩笑的講. 竟然還可以衍生出一系列的討論串. 要他就事論事,不要口水,別像KMT. 政黑真的很嚴格. 不過何景榮提了一個觀點. 外籍配偶收到大陸親家的金援,. 外籍配偶在台參政,親戚有人是共產黨. 這些細節是立法及執行上的重點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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