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草讀書犯法的又一例證
唉唷好了啦,那我認錯改為陸委會,可以嗎? 阿就沒那麼清楚細節,還為我發一篇!
針對部分人士疑涉及統戰言論爭議,只要有民眾向移民署檢舉,就會依程序進行面談,今
年迄今至少超過30人以上,涉案者包括一般民眾、網紅、僑民和在台外籍人士等在內,相
關處置情形仍以陸委會為主。
這樣就不限定是"陸配"了吧? 請問會去通報陸委會嗎?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 剛剛看到小草這篇,真的是笑死人。
: ※ 引述《ysl0927 (我愛桌球~)》之銘言:
: : 最近陸配亞亞的新聞,突然想到白狼這個人,統一促進黨的主席,這應該不用贅述了
: : 很好奇,移民署如何處理這號人物?
: 你叫「移民署」去處理「本國人」幹嘛啊?
: 武漢肺炎疫情的時候各國都上演過了,可以擋外國人,也可以擋依親的,
: 但就是不能擋「本國人」,本國人要回國就是得讓他進來。
: 但外國人可以不發入國許可(如簽證)。
: 現在也是一樣,移民署可以不讓外國人進來,但本國人要回來是不能擋的。
: 有犯法有被通緝的話是另一回事,進來後警察可以逮捕他,但不是不讓他進來。
: 唯一的例外是「無戶籍之本國人」,這種有特別的法令要求他跟移民署申請才能入境。
: 你說的張安樂是這種人嗎?
: 其實,這件事十幾年前就吵過了。
: 11年前的新聞:
: http://i.imgur.com/NkGFDrI.jpg

: 張安樂在台灣有戶籍,是本國人,移民署管不到他。
: 小草真的讀書犯法是不是啊?連外國人跟本國人都不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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